《丑颜清澄》第十五章 华胥引之宋凝的故事 免费试读
阮和朱若都睁大眼睛听着。
“传说华胥铅的主人是一个女人,名叫傅隽,华胥铅导致乱世灭亡。当她弹奏华胥的曲子时,她活着又死去,探索着梦境和记忆。以梦叹悲欢……”
“小姐,那这国君中风不是神吗?会随便进入别人的梦境?”
阮听得津津有味,被朱若打断,心里很不痛快,于是说:
“若竹,不要打扰这个清晰的故事,既然是故事,那就不是真的!青城,继续。”
“由幻觉组成的音乐充满了世界的辛酸和苦涩。华胥是心灵叛逆之旅的引路人。傅隽依靠在别人的余生中与别人一起编织梦想。
(以后傅隽会用第一人称)
傅隽的主人,受李国将军严松的委托,派傅隽到镇远将军姜国沈嵩的宋凝的妻子沈安那里,为宋凝编织一个美好的梦。
三天后,傅隽见到了君上为她安排的客户。说顾客可能不太合适,因为我不知道是她从傅隽那里买了一个梦想,还是傅隽从她那里买了一条命。
这是城外条款。据说镇远将军沈安与妻子不和。宋凝两年前她搬到了条款里,从那以后再也没有回过办公厅。两年时间,发生了很多事情,比如在沈安纳妾,比如宋凝生病。总之,宋凝的身体越养越差。现在,终于被培养的奄奄一息。
老仆人领着傅隽穿过两个回廊,又穿过大片的伏粟花木。他一边走,一边介绍这些花草树木是哪里来的,有多奇妙。绕过一个荷塘,踏入荷塘上的水阁。四周都挂着窗帘挡风,躺在藤床上看书的女人仰头。傅隽看着她的脸,那张脸似乎是从画上延伸出来的。尽管她的精神很强,颜色是白色和腐烂。
就算你不取她性命,她也未必活得长久。这并不是说傅隽会看相。真的是因为在这方面没有人比她更有发言权。那是一个将死之人的脸。此外,傅隽来这里的目的是要取她的性命。在不久的将来,就算她不能自然死亡,我也要让她意外死亡。
风吹起窗帘,已经是五月了。将军放下书,咳嗽了一声,静静地看着躺在地上的黄啸。过了一会儿,她轻声说:“好温顺的老虎。我未婚的时候,在老家生了一只小狼。”她跟傅隽比划了一下:“好大啊。”在虚空中画一个指兰的形状。画了一会儿,我摇摇头,笑了。笑过之后,抬头看着我。我眼神不置可否:“你是傅隽吗?你口中的国君中风能帮我实现夙愿?”
傅隽说:“是的。”
她把手指放在藤床的边缘,不经意地敲了几下。她沉思的表情渐渐红润起来,脸颊上能看到深深的梨涡。她笑了,“傅隽,我想有一个梦想。你知道我想要什么样的梦想吗?”
她向面前的女人讲述了自己的人生故事。第一次可以虚心的说出来。
我给你一个梦,你想要什么样的梦,我就给你什么样的梦。那时候,你可以选择留在你的梦里,也可以选择离开。"
她说:“哦?”
傅隽点点头:“如果你选择离开这个梦想,我一分钱都不要,但是如果你选择梦想……”
她微微弯下眼角:“如果我选择一个梦想,你会怎么做,君小姐?”
傅隽看着她的眼睛:“如果你选择一个梦想,给我你的尘世生活作为奖励。你怎么看?”
她的眉毛跳了跳,她立即看了看水格馆。良久,她突然笑了,“好吧。”
四檐的帘子撩起,夕阳和湖光在远处。她用茶喝了几滴我的血,血拉着她的怒火聚集在她体内,变成跳动的音符,在我眼前排成一排。我一个音符一个音符地牢牢记住了,那是宋凝的华胥调。
她在湖中慢慢回忆,我透过跳动的花絮曲调,一幕幕看到她的过往。她说:“君小姐,你有没有听说过,虽然我是姜国将军的妻子,但我不是姜国人。七年前,我17岁,和你一样大,满怀深情嫁给了姜国。真是同龄啊……”
同年,的妹妹宋凝在姜和李的战场上遇到了沈安。当时,沈安身将军是姜国最年轻的将军,他外表冷静,身手不凡,屡战屡胜。
宋凝出生在武将家庭,从小被人养大,一把红缨枪让他出神入化。十四岁那年,他跟着哥哥在四方。16岁,正是女孩子忙着绣花针做嫁妆的时候。宋凝那双带着红缨丝的手,已经在战场上赢得了不少生命。
李自古男多女少,女孩向来贵得不得了。巩俐十七年春,凡有适婚女儿的家庭都被踩过门槛,唯独将军府,一家之主,冷清无人,没有贵族敢嫁宋凝。大家都怕嫁宋凝再娶个小妾,两个都被宋凝打死。为了做好事,齐桓公答应宋凝给丞相府的次子。第二个宰相听说后,很害怕,马上从马上摔了下来。宋凝我得到战场上的消息,在小溪边站了很久。
严松发现了她,皱了皱眉头,“你不用担心,那个忘恩负义的混蛋,我哥哥一定有办法让他不娶你。”她轻笑一声,柔声道:“哥哥,你别生气。那些王度的纨绔,他们整天在一个温和的村庄里与鸡和狗战斗,他们不喜欢阿宁。你认为阿宁喜欢他们吗?阿宁要嫁人,她也是当代英雄。”
本来这只是说说而已,说她被丞相二公子嫌弃基本没挣扎过。但是没过多久,我遇到了我命中注定的英雄,就在那一年,那一年冬天。英雄骑着一匹黑马,拿着一把80斤的重剑,他的姓氏是沈明安,他的名字叫周波。
那是李庄公十七年的严冬,大漠里冻着雪。在姜立和中国的边境发现了成群汗流浃背的马。两个国家都想保持自己的优势,他们都不想放弃对方。作为引子,引起了多年的世仇,最终导致了一场大战。宋凝我听过沈安的丰功伟绩,他的少年心性,他的内心并不服气。我一直想找个机会和他比试一下。
终于在这一天,大雪纷飞,两军在桑阳关前交战。时机来之不易,一向稳重的宋凝率先拍马,在柱前献上自己的名字,大声叫道:“紫徽炮宋凝来见沈安身将军的高明之举。”
冷风的力道随着她破碎的声音传到凹凸不平的地面。在张扬的旗帜下,白袍将军跨马缓缓步出,面容清秀冷漠,手中握着一把如水泛出寒光的长剑。
在这场吴勇的单挑中宋凝的枪法从来没有这么笨拙过。然而,打了五下后,她被鞭打下了马。她这辈子从没输得这么快这么惨,可对方连眉毛都没挑起一根。她只是怔了一下,一把长剑不经意间摘下了她的头盔:“是个女的。”
宋凝爱上沈安是因为他打败了她。这也是后来招亲竞争大行其道的原因——世界上有实力的女生越来越多,有实力的女生在找老公的时候基本都是用一颗孤独的心来求败的。如果你想要她,先把她打倒。如果你打败了她,你必须得到她。如果你把她打趴下了,不要她了,就会变成一个悲伤的故事。
一句话,紫徽枪被沈安手里的一把剑隔到了两尺之外。他坐在马上,挥剑勾住躺在地上的长枪,扔了回去,这样就可以钉到宋凝。他的声音没有波动:“你的枪。”沙漠里风和雪花肆虐。在他眼里她身后有三万士兵。她的嘴角挂着淡淡的微笑,眼里却只有他一个人。
沈安是宋凝心中的一座巍峨大山。黑马,月夜衫,挥剑又快又准,绝不在女人怀里浪费生命。她以为这就是她心中的英雄,可惜,是敌国的英雄。
但英雄有时也会落魄,总有落魄的时候。历代所有无愧于“名门”二字的英雄都是如此。他们要么已经穷困潦倒,要么正在穷困潦倒的路上。于是,沈安遇到了宋凝,从此走上了落魄之路...其实也不能这么说。这样说不好,而且好像宋凝是个扫把星。沈安在苍鹿野的失利真的与她无关。军事学家分析了很久,能找到的最靠谱的理由就是沈安的八字说他那天不应该出行。
在沧夜的第一次世界大战中,沈安被立国的将军严松打败。他手下的五千精兵全军覆没,他自己也身中数箭,险些丧命。黎明时分,严松的海东青穿过绿洲戈壁,振翅落在宋凝手中,宋凝从海东青的掌中接过装有军情的竹筒。他手一抖,巴掌大小的帛书掉进了泥水里,字迹变成了一个黑影。宋凝我不相信沈安战死沙场,因为她只是把沈安定义为她心中的不败英雄。不到三天,不败英雄败了。从感情上来说,真的让她无法接受。
宋凝服下伤药,跨马跑出营地。她想,如果他没死,她无论如何都要救他。如果他死了,让她找到他的尸骨,亲手埋葬他。他不可能是沙漠中的一具尸骨。他是第一个让她动心的人,一个不同于《王李之都》里那个醉醺醺的万库的真男人。事实上,她怎么知道他是个真正的男人?她从未尝试过。一切都只是想象。但她更爱自己想象中的沈安。
在一个阴天,沙漠里的风就像一把插着刀子的刀。□马被风卷起的碎石嘶叫着,宋凝倒在马背上。在平沙的茫茫中,她用白纱蒙住眼睛,逆风啃着牙齿,手和脸被汹涌的风沙刮出一个又一个口子。她把伤口放在嘴唇上舔了舔,继续迎着风前进。她想,沈安就在前方等着她。这种信念支撑着她在最短的时间内走完了最长的路,期间也避开了哥哥带领回营地的大军。毕竟只有她一个人这么想。其实你想想,沈安怎么可能在等她呢?沈安连她都不记得了。
沧夜出现在前面,血迹大部分被过去的沙尘暴掩盖了。和这个战场一样,它已经被废弃很久了,但是空气中浓烈的血腥味让人明白,这还是一个全新的修罗战场。姜的尸体会把苍白的鹿场铺成一片漆黑,如果你下马随便踩,也能踩碎尸体碎片。
宋凝赤手空拳打开两千多具尸体。可见她和沈安是没有机会的。如果命中注定,你应该是第一个转向沈安的。但她仍然坚定,可能觉得她不得不把他高兴你来了。也许正是这种执着的精神,最终感动了天空。当她翻到第2728张的时候,她擦了擦那个满脸是血的男人的脸。看到俊俏的眉眼,她紧紧地抱住他,哽咽着,“沈安。”
宋凝没有瞎猜。英雄总是死得其所。沈安还活着。当他听到自己的伤口被触碰时,她无意识地呻吟着拥抱了他,在她心里敲了一记重锤,泪水顺着脸颊流下:“我就知道我应该来的。”
当时他们坐在一大堆尸体中间,沈安几乎不省人事。即使在战场上,他也是笑着宋凝,捂着眼睛,哭得满脸都是。
宋凝救沈安。当她还是个孩子的时候,她就在政府里学会了黄奇的技巧,但不幸的是,她在这方面的天赋有限。开学时,她勉强能治好轻度伤寒,这让她的师父很难过。沈安的伤是一种严重的疾病,可能不是医学可以治愈的。在软硬件设施极度匮乏的情况下,宋凝没有杀死沈安,却让他变好了。只能说她的真诚再一次感动了上天...
但沈安的眼睛被风沙所伤,暂时无法恢复。坐在苍鹭野附近一座雪山的山洞里,他轻轻摩索着自己的剑,淡淡地对宋凝说:“请问,要去解救的是姑娘还是公子?”
宋凝千万不要让沈安知道她是女孩还是儿子。李军跨过苍鹭野,在深安灭兵五千。她想沈安一定恨透了李这个人。她怎么能让沈安知道她是李的人呢?[/k0/]。
但天意难测。那天晚上,沈安受了伤,极其寒冷。无论在洞里升起多少煤,都没有用。她一脸焦虑和心疼,想了很久。最后,她用了一种古籍记载的古老方法,脱下衣服,靠近他,紧紧抱住他。洞里到处都是炭火,把洞壁上薄薄的一层雪化成水,顺着洞边滑下,滴答,滴答。沈安醒了,猛地把她拉开,她像考拉一样抱住了他。他推得越用力,她就抓得越紧。
他无奈的说:“姑娘不用为了我毁了自己的清白。”她心里好笑,用手指在他胸口上轻轻划了一下:“大夫是好心,你别在意。”其实她心里并没有什么仁,只是觉得这是她喜欢的人,是她的英雄,用任何方式去救他都是值得的,哪怕是以命抵命,更别说皮肉之交了。
沈安不再想推她回去,轻轻的将手搭在她肩上:“姑娘若不介意,就在下处住下,好好养伤,她会上门向姑娘求婚的。”宋凝摇一摇,慢慢把头靠在他的胸前。
沈安从那晚开始就浑身发冷,情况急转直下,睡了一整天。宋凝我手里的伤药用完了,只好背着沈安翻过雪山去镇上求医。这件事真的很危险。首先要考虑雪山冷不冷,爬山过程中有没有可能冻死。其次,要考虑雪崩是否频繁,是否可能被山上山体滑坡的积雪砸死;还是那句话,要考虑是否存在因为不能在雪山里迷路而饿死的可能性。
总之,一切都很难。但是宋凝想了想,我觉得值得一试。虽然出了山洞就是死,留在山洞也是死,两边都是死。也许你可以找个机会去死。她从来没有想过离开沈安一个人回营地。
经过三天不眠之夜,她奇迹般地背着沈安翻过了雪山。当她来到雪山背后的小镇一光时,已经浑身是血泡。把他放下很久,她都直不起腰了。
沈安还在睡觉。
宋凝将近十天没有回营,严松已经着急了,派他的将军们到处寻找她。她一到这个镇上,就看到了她哥哥的下属。她知道自己待不了多久,就把一把玉佩掰成两半,用红丝线穿了一半,挂在沈安的脖子上,另一半留给自己作为信物。
她把沈安托付给义光的一对孙子,留下五颗金珠,慢吞吞地说:“这是你在姜国的将军。治好他,你的国王会有奖赏。”年迈的医生突然跪倒在地,一旁的哑巴孙女抱着他,用一只他听不懂的手比划着。
她的手滑过沈安的睫毛。他脸色苍白,熟睡着,不知道她要走了。
她给傅隽讲了这个故事,但傅隽也看到了她不记得的东西。
这一次,阮在朱若说什么之前开口了。
“后来怎么样了?”
“后来,就没了。”
“没有,没了。”
“是啊,过了这么久,我都渴了。”
“小姐,你。。。。。。"
“好的,我饿了。我们可以吃完饭再谈吗?”
“好,林炎,告诉厨房准备饭菜。”
“是的。奴才马上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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