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纸的圣杯战争是不是搞错了什么?》呃……剑阶的刷子……老纸一点是睡过头了…… 免费试读
如果说有什么地方能代表东木城,那么它不是刘冬庙这样的历史建筑,恐怕非威远桥莫属。
这座665米长的全金属拱桥,像一条红色的巨龙,依然横卧在浩荡的川野,将原本被这条大河一分为二的东木城,重新紧紧连在一起,显得格外雄伟。
而且它的高度也是东木市其他桥望尘莫及的。从平坦的桥面到高耸的桥拱,从上到下的距离有50多米。如果有人站在上面,就会不小心被一直朝着永远到不了川口的方向呼啸的海风吹到河里,性命难保。这也是为什么即使是最熟练的维修工人也会傻到不穿任何防护措施就爬上这座桥的顶部。如果有人声称他敢这么做,这些维修工一定会给他一个‘你傻’的坚定眼神。
然而,此刻在威远川大桥上,却有这样一位敢于挑战这些工人大哥的“英雄”。
然而,他似乎并没有出于自己的意愿到达桥的顶端,他接下来的表现正好证明了这一点...
“莱德,我...我们快下去吧,”waver velvet紧贴在离川不远的桥拱上,像受惊的小鹿一样瑟瑟发抖。他用含泪的眼睛看着眼前的红发巨人,他手里拿着一瓶红酒,恳求道:“快放我下去……”
“你在说什么?这不是最好的监视地点吗?”大汉放下酒瓶,用粗壮的胳膊擦了擦嘴上的酒渍,不慌不忙地对吓走了半条命的韦伯说。
“不,放了...把我放下,如果不把我放下,我会受不了的……”韦伯嗤之以鼻,眼里的泪水也多了一些。
“你真不耐烦。战争有时需要等待。”大汉似乎有些无奈的挠了挠头。
“没有...不管怎样,呜...我想回家,我想回英国……”
“我不是告诉过你不要惊慌吗?你看,情况已经开始改变了。”大汉一边安慰眼神朦胧的韦伯,一边用手指着一个方向。
韦伯向大汉指示的方向看去――那里似乎是一个物流中心。可惜他没有凌影那种非凡的视力,所以除了整齐排列的巨大集装箱,他什么也看不见。
“哈哈哈,气氛热闹。”大汉豪迈的笑声突然响起,在威远桥上久久回荡...
……
物流中心离新都海滨公园不远,大概就隔着两三条街,但这里的氛围和海滨公园截然不同——漆黑一片,空荡荡的,一片片昏黄的灯光打在像棺材堆起来的集装箱上,给人一种阴冷诡异的感觉。但这真的是一个追随者战斗的好地方。
此时,爱丽丝菲尔和枪呆猫已经来到了物流中心的一片空地上,而在他们的对面,一个矫健的身影渐渐从阴影中走了出来。
那是一个穿着深绿色紧身衣的男人,有着近乎完美的帅气外表。但与他的外表相比,他身后携带的一长一短两把剑更引人注目——
这把长剑有着像海浪一样的淡蓝色。盯着它看的时候,耳边仿佛能听到海浪的声音;短柄拥有漂亮的古铜色,即使在这种昏暗的环境下,依然散发着暗金色的光芒。
看着两把剑,枪呆滞的眼神渐渐凝重起来,她能感觉到两把剑传来的阵阵压力。显然,这两把剑绝不是不寻常的,即使与他们自己的宝藏相比...
在离枪gawk几百米远的一座金属塔的天花板上,另一个苦力在看到这个英俊的男人和他携带的武器后,把刚刚喝在嘴里的可乐吐了出来。
“我靠,真会玩剑,我的刷哥!!!"
此刻夜行人的心无疑已经烂了,我真的很害怕该怎么办...
一直以来,大多数命运粉丝对刷哥鲁木多的评价都有些低,认为他实力不算太强,与长江狗哥相差甚远。毕竟在原著中,除了一开始和戴帽王的对决,刷哥剩下的时间都是在打酱油,以至于连刚接触FZ的时候都觉得刷哥不行。不过直到晚上翻了爱尔兰神话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刷哥,不过这也说明毛里的刷哥欠一点火候。
其实刷哥在爱尔兰神话中的名气不亚于大狗库楚林,只是他不是因为是步枪兵而出名。真正让他名扬天下的是他的剑客身份。
传说这货不仅剑术高超,还拥有两把威力强大的魔剑——名为“(Mor alltach)”的长剑,由海神马纳诺锻造。据说这位大神在锻造这把剑的时候封印了无尽的神海,让这把剑可以用神海汹涌波涛的力量杀死敌人,而刷哥在一战中用这把剑杀死了仙境国度的四千多名勇士,至于匕首,是一个神族德鲁伊送给刷哥的,取名为“Beag All Tach”。它像泥一样锋利,非常锋利。简而言之,它也是一种非常强大的武器。
如果拿枪的刷子像老虎,那么拿剑的刷子更厉害,而且比那更强...
就在晚上,他还在表达对刷哥凶剑等级的无奈时,刷哥渐渐拉开了架势。他从背后拿出那两把著名的魔剑,在手中打出一朵漂亮的剑花。然后他用一种很有磁性的声音对枪说:“好吧,今天一整天路过这里的家伙没有一个不选择当缩头乌龟的,只有你敢回应我的挑战。
“你是军刀。”枪呆呆的仔细看着眼前的这个男人,她的直觉告诉她,这个男人绝对不是游手好闲之辈。
“唉,可惜我不能在战斗前向你报出我的名字。这种被绑在背后的感觉真的很难受……”刷哥好像很失望,摇了摇头。“不过,当我的双剑砍下你的头时,我会向你报告我的名字,兰瑟。”
“哼,有真功夫说话不如在那边说,军刀!”
随着枪呆呆的话语落下,一股强烈的魔法像气流一样渐渐翻起,将枪呆呆完美的身体包裹在其中,突然,一套银色的骑士盔甲出现在她身上。枪代毛王的装备比起当初的几件胸甲和臂甲,可以称得上是真正的骑士铠甲,从头到脚几乎都是实心甲覆盖,简直武装到了牙齿。
在枪呆子的手中,他已经握着一把巨大的螺旋银白色骑士长枪。
她伸出手,再次打响指,很快一匹强壮的白色战马从虚空中冲了出来。枪呆呆一跃,翻身上了战马背上的马鞍,踩着马蹬,牵着马缰向刷哥方向逼近。
“哦,居然有坐骑,我说错了吗?其实你是骑手?”刷哥眼里有些疑惑。
“我的确是兰瑟,但这匹马是与我并肩作战多年的老朋友,我绝不会与它分离。”
“爱马如命是侠义道德吗...看来老天还是眷顾我的。没想到一战的对手也像我一样恪守侠义精神,所以请用你的长枪向我传达——你所坚持的义。”刷哥举起手中的双剑,听到枪响的回答,似乎有些激动。
“我也是这么想的。”枪沉闷的声音因为头盔的沉重变得有些低沉,但依然充满坚定。她还把长枪对准了对面的刷哥。
“小心,兰瑟,”爱丽丝菲尔盯着对峙中的两个人。从他们强大的气势中,她意识到已经没有让她卷入即将到来的战斗的余地了。但作为枪呆子的代理君主,她不想只是一个旁观者。她仍然想在战斗中帮助枪呆子。“如果兰瑟受伤了,我会尽力用魔法治好你,但剩下的。
“没关系,艾莉,你只要看着我的背影就行了。Saber的御主一直没出现,说不定会突然袭击。”
“我明白了。”爱丽丝菲尔点点头。
“那么,来吧,军刀,让我看看你有什么样的实力。”枪呆呆自信地说,然后骑着枪冲向早已架起双剑等着她的刷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