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是霁云的小说_第十一章恢复_重生之掌上明珠精彩阅读

主角是霁云的小说_第十一章恢复_重生之掌上明珠精彩阅读

时间:2022-02-07 22:14:20作者:萌欢主角:霁云

小说重生之掌上明珠此文是萌欢原创的主角是霁云的穿越架空作品,书中作者的风格独特,文笔各方面都描写得很好,感情细腻感人,很好看的小说,语言灵活生动。本书主要讲的是:一天晚上当白人再次来访时。因此,同样的把戏仍然在霁云床上挥之不去。歪着头想霁云想了很久,突然伸手抓住霁云的脸颊拉了出来。霁云吃痛之后,我突然醒了。我气极了,抓起冰冷的爪子放在嘴里咬了一口。直到我松开手,我才意识到我做了什么。霁云我很惭...

《重生之掌上明珠》第十一章恢复 免费试读

一天晚上当白人再次来访时。

因此,同样的把戏仍然在霁云床上挥之不去。

歪着头想霁云想了很久,突然伸手抓住霁云的脸颊拉了出来。

霁云吃痛之后,我突然醒了。我气极了,抓起冰冷的爪子放在嘴里咬了一口。

直到我松开手,我才意识到我做了什么。霁云我很惭愧。果然,年龄会影响我的思维吗?我应该做这样幼稚的事情。

白人被狠狠地咬了一口,痛苦的嘴角抽抽着。下一刻,我把带着两排深深牙印的右手放在霁云面前:

“疼痛——”

与走调的人相比,声音竟是清亮动听,显然只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

然而,这话语中的浓浓媚态又是那样的吗?这家伙没有长眼睛吗?他也是一个六七岁的孩子。被自己宠坏了?这不是有病吗?!

霁云突然,我很尴尬,我的眼睛在徘徊,但我没有看两排牙印——当然,太暗了,我想看也看不到!

白严峻更是委屈,手又放下来,放在霁云嘴唇上,更可怜巴巴道:

“疼痛——”

霁云真的哭笑不得,抬手又捶了一下手:

“你再伸,我就咬你!”

听了他的话,他的手突然被抓住,下一刻他在同样的位置被狠狠咬了一口!

“你——霁云疼得差点哭出来。这是以眼还眼吗?毕竟我是这样的孩子。我应该和一个孩子争论。这货真是疯了!

我不知道更离谱的是什么。被咬的地方突然变热,但少年的舌头舔了起来。

霁云突然,有一种被闪电击中的感觉。我无言以对,先哭了。果不其然,这个疯子无法用常识进行推测。

要不是看着他来这里治腿,他还真会喊!

虽然不知道这个白人的来历是什么,甚至连他的长相也总是藏在暗处,但是这家伙恶作剧之后,就不停的在自己的腿上戳来戳去,而在此之前,他也从来没有做过什么过分的事情。

霁云毕竟不是六七岁的孩子。自然可以看出,白人应该是来给自己治伤腿的,这样才能保持隐忍。

没想到这家伙今天突然走这么远。

还能等霁云说话,白人不愿意再舔他的手几下霁云抽抽抽委员会的委屈。

“饿了。没吃,咬我,好痛——”

霁云的大脑又崩溃了:如果我没理解错的话,这家伙的意思是他没有找到吃的,而且他很饿,所以他会拉他的脸?至于只是舔你的手,其实是把你的手当生物的蹄子吃吗?

霁云我深深吸了一口气,强忍住咬少年另一只手的念头。伸手抓住年轻人的衣领,胡乱抓了一些零食塞进年轻人的嘴里,直到他停下来。

不得不佩服青春的力量,这么多又甜又无聊的零食,青春竟然没嚼就狼吞虎咽了。这只是下一刻的悲剧。毕竟事情太多了。我卡在喉咙里,我立刻窒息,翻白眼。

霁云又好气又好笑,我摸着倒了一杯温热的人参茶递了过去。果然,少年反应很快,但他正忙着赶过来,却没有接。相反,他用霁云的手喝了它。

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厚脸皮的脸!

这个少年真的很饿。接下来,他把霁云积攒的零食几乎都擦掉了一半,看到霁云-的时候傻眼了

这体重,就算能吃三天?

最后,年轻人坐在椅子上,开心地揉着肚子,真的很满足。

“你有几天没吃饭了?”霁云最后问道。

“打嗝几天?”少年挠了挠头,低下头,用手指数着。“一,嗝嗝,两天,嗝嗝...三天。”

最后,为你流泪抬头抱怨霁云:“我三天没吃东西了,嗝嗝——我以前一天吃一次,嗝嗝……”

越想越觉得委屈。当我看到一个房间里有东西吃的时候,我自己进去拿,但是我不知道这几天发生了什么。我不知道房间里的东西都去哪了!

我蹲在那里等了三天,直到脖子饿了,但我什么也没等着吃。

“你以为你是猪吗?不,猪饿了,知道去别的地方拱!你不会去别的地方找吧?”霁云我忍不住听到了。难怪前几天厨房里的人总说吃饭之类的东西丢了。原来是这只大人形老鼠干的!

“不,求你了。”青少年的懒惰方式。

从没见过这么懒的人!我太感动了,我宁愿饿死也不愿搬到别的地方去!霁云很无语。怒视少年,“饿了就来找我。”想了想,他又说:“记住,一日三餐。”

“三餐?”少年们顿时有些炸毛,“为什么这么多,一顿饭就够了——”

一顿饭就够了。再来三杯怎么样?

果然!霁云我又把眼睛转低了。难怪我每天瘦得跟鬼一样!

“我说一日三餐就是三餐。短暂的一顿饭后,我会饿死你三天——”

“哦。”是典型的咬硬不咬软的少年。看看地球的样子。吞下之后,他终于以不满的态度接受了。

霁云我又一次被激怒了:看这家伙的样子。为什么他看起来像是从这家餐饮供应商那里获得了很大的优势?

吃饱喝足后,我终于有了力气。年轻人从口袋里拿出一根银针,但当他打开霁云的裤子时犹豫了一下,艰难地看着霁云的小脸:

“嗯,你怕疼吗?”

“什么?”我不知道。我一直感觉不到我的腿,好吗?突然想到一种可能,我不敢相信。我抓住年轻人的手。“你是说,我的腿,我的腿……”

这段时间,虽然一直假装自己是一个普通的孩子,似乎一点也不懂残疾意味着什么,但没有人知道我内心在经历着怎样的煎熬。尤其是那些所谓的名医们摇摇头离开之后...

没有腿,不就意味着已经很难的找爸爸的路更难了吗?霁云要不是想到在远处找爸爸,早就崩溃了!

现在,青少年实际上问自己是否害怕疼痛!那岂不是说,他的腿,还有救!

“怕疼就别扎了——”少年似乎有点不耐烦了,做了个把银针收起来的动作——毕竟他只是白吃了一顿饭,不是吗?

霁云差点流出来的眼泪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握着年轻人的手,恶狠狠的道:

“快,不然,十天不给你饭吃。然后,让你一天吃十顿饭!”

最后,这一次,少年无言以对。砰的一声打开霁云的手,然后左手突然伸出,抓住霁云的脚板,抬手插入银针。不同于以往漫无边际的戳,这一次,少年非常精准,在两块垒板上同一位置打了6个平手。

我不知道他是怎么在这么黑的房间里做的。

少年停了下来,霁云还是没有任何感觉。刚想开口询问,一种像千万只蚂蚁同时啃咬的尖锐刺痛突然从下肢传来。

“哎哟——”

发出可怕的叫喊。下一刻,又是一脸泪水——

我早就对我的腿放弃了希望,我准备爬着去找我爸爸。但是没想到我的腿会有感觉!

爸爸,我女儿的腿,我感觉到了。我女儿很快就能找到你。

如果你真的是残疾人,受伤最深的一定是爸爸,对吧?

“这是愚蠢的吗?”看着又哭又笑霁云,少年不自觉的微微抖了一下,退后一步。“我告诉过你很疼,但你一定要让我扎破……”

话还没说完,脖子就被搂住了,然后被狠狠的在脸上亲了一下。

少年怔了一下,脸突然爆红,跺了跺脚,推开霁云,翻身飞了出去。

只是飞出很远,我只觉得被吻的地方还是热的,那是我自己的心,似乎在疯狂的跳动。

你自己,没有中毒?忙伸手按住他的脉门,好像没有中毒...

后来霁云才知道,恢复意识的那一刻并不是最痛苦的,但后来的恢复才是更痛苦的过程。在此期间,要注意不要被当地人注意到。

好在方府中人似乎已经接受了霁云残疾的事实,并没有再叫医生。

白天,霁云乖乖地躺在床上,每天忍受着方对自己的深情控诉,晚上,他小心翼翼地起床,一步一步地在地上锻炼。

第一次下床的那晚,霁云倒在地上,很久没有起来。天亮的时候,我几乎没有动床。

此外,穿白色衣服的男孩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他的腿恢复知觉后,就再也没有出现过。我说好吃,但我不是来拿的。

恐怕我已经走了。霁云可惜腿治好了,连对方长什么样都不知道!

然而就在霁云确信少年已经离开的三天后,白衣少年再次悄然出现,看到霁云的淤青,饥饿的绿眼睛顿时变红了!突然抓住霁云的另一只手,扬言要咬,最后在嘴唇上轻轻摸了一下,然后长叹了一声。

那老气横秋的样子,其实和爸爸不听使唤的调皮女儿差不多。

然后他把左脸凑过去,慢慢地说:“你再咬我的脸,不然,我吃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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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掌上明珠

重生之掌上明珠

现在是隆冬。悬崖已经荒凉了,只有几茎狗尾巴草,尖端还有一点绿色,只是一阵北风吹过,在崖头上卷起一点泥土,然后最高的狗尾巴草就会滚落到谷底。血淋淋的夕阳下,一座孤零零的寺庙格外破败。这座寺庙看起来已经修复了很久,而且已经很久没有人居住了。它千

作者:萌欢 类别:穿越架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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