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原始部落当大王》第十章 原始人的生存现状 免费试读
李同我不知道的是,这个可怜的部落刚刚失去了首领,被几只令人恐惧的狼围攻,壮烈牺牲。后来,李同当我看到原首领被令人恐惧的狼群撕裂的非人尸体时,我不忍直视。我弯腰向原始人首领鞠了一躬,默默地说:“兄弟,你放心,我会好好照顾你的部落的。”
看到李同不知所措,雪梨跑过来笑着说:“兄弟,他们请你做他们的领袖。你答应不答应?”李同心里的猜测得到了证实,我很激动,但又不敢表现出太激动的表情。“当然,我该怎么办?”李同我不懂原始人的仪式,只好问贝蒂了。
李雪道:“不说话,就从他手里接过权力之战。”
原始人还在喊:“瓦阿迪”,李同慢慢走过去,从原始人手中接过权力之战,举起来喊:“我一定会给你好的生活”。
原始人不知道是否理解李同的意思。当李同接手权力之战时,他们都站了起来,开心地跳起舞来。然后李同和两个姐妹被原始人邀请坐在火堆旁几块比较大的鹅卵石上。估计这是原来领导的位置。所有的原始人都眼巴巴地看着,等待着/[/。这是这个部落的规则,也是这个世界的规则。胜者为王,强者为王。
李同用随身携带的匕首割下一块肉,给了贝蒂的姐妹们。然后他把对狼的恐惧整个交给其他人,大家就冲进去了。过了一会儿,可怜的怕狼只剩下了骨架。部落老人把恐狼的骨头放在大青石上,使劲砸,从骨头里吸骨髓。
人类进化多年遗留下来的习惯还在这些老年人的血液里,而年轻的原始人则不屑一顾,走开去做自己的事。一位原始人妇女抱着孩子,直接坐在草地上哺乳。其他原始人都很正常。李同无意中看到这一幕,让他们把目光移开,强迫自己不要看到这令人脸红的一幕。
虽然这是一个没有礼仪和道德的世界,但无论发生什么,都不足为奇。但是李同还是努力保持作为一个现代人的基本素质和素养。
李同我试着吃了一些怕狼的肉。因为狼的长期奔跑和捕食,狼肉的味道很浓,有一种我从来没有尝过的特殊肉味,但是对于不加任何调料的怕狼肉来说“好吃”,而且李同也感觉无味。
看到雪梨和李爽的两个妹妹嘴里滴着油,李同给了她们自己的肉。雪梨拒绝了,但是点心李爽看到她姐姐吃饱了,毫不犹豫地抓起那块怕狼的肉说:“哥哥,我还没饱呢。给我吧。”李同担心贝蒂害羞不好意思开口要,她把肉平分给两姐妹,自己则从口袋里掏出一些压缩饼干使劲嚼着。
部落的长老和刚刚和李同对话的部落战士一起来到李同。在原始社会,超过40岁的人被认为是长者。花白的头发,布满皱纹的脸颊,诉说着这些人经历的沧桑和岁月。
原始部落中的老年人一般地位较高,终生的历练和磨炼使他们能够带领部落更好地生存下去。丰富的生存知识让他们在部落中的地位更高。毕竟在这个危险的世界里,活得久是一种技能。
李同起立向他致意,以示尊敬。虽然我现在是新领导,但是初来乍到还是客气谦虚一点比较好。毕竟以后我也是一家人了。看到李同站起来,贝蒂和李爽两姐妹也站起来,但是李爽的手里还拿着一根未完成的恐狼骨。
长辈们都很善良。虽然李同听不懂他们的话,但从他们亲切的笑容中知道他们是受欢迎的。雪梨在李同 ear里翻译原始人的话,大致问了一句:“李同是哪里来的,为什么穿这样的衣服,那个大家伙是什么?”李同什么也没有解释,只是告诉他们:“神把一切都赐给了他,他是神的化身,来拯救他们。”那些人听到李同这么一说,又倒地了,李同很无奈。
不知不觉李同成为了人类历史上第一个“神”,在后世的历史上李同创造了人类,这是李同没有想到的。
一个小时的谈话结束了,李同对部落有了基本的了解。整个部落原本有41人,因为首领被杀(被狼咬死)少了一个。其余40人中,有3名婴儿和7名少年。
目前整个部落男女比例比较均衡,因为30个成年人中男女人数相同。最让李同惊讶的是,部落里的每个人都有自己固定的伴侣,并不是李同想象的,谁的能力更强,也不是母系社会那种只有母亲知道父亲的混乱关系。虽然部落是一个共享的集体,但首领是个例外。
原始人的食物主要是动物肉、采集的水果和富含淀粉的植物根。就在刚才,那些人给李同展示了他们的食物,而李同竟然在一筐植物块茎中发现了土豆,这对于李同来说真是一个惊喜。土豆这种高产易种的食物,是后世很多人生活中的主食。李同我问了部落里的人,这些土豆是在离山谷不远的森林边上挖的,听说还有很多。李同蔬菜种子很多,但是缺少一种可以作为主食的食物。
原始人只有两种工具:木头和石头,或者两者的结合。这些是什么石斧,木矛,石锤。原始人在大学学的用来缝衣服的骨针李同也是真的。它一定是用动物肋骨做的。这根肋骨细长,极其坚硬,在骨头较粗的一端有一个小孔,方便麻线穿过。
当李同起身活动活动麻木的双腿时,他发现太阳已经升到空中,这是一天中最热的时候。
在山谷的入口处,原始人把狼的尸体都堆了起来。
李同带贝蒂·李爽和她的姐妹们去看看她们的奖杯。李同数了一下,有15只恐狼带着弩箭,也就是说这些狼都死在了自己和两个姐姐的手上,还有4只被车轮碾过。原始人一起杀了五只怕狼,总有25只怕狼死掉。
“小雪,小霜,去把我的箭拔下来,在小湖里洗干净。”李同指着前面狼的尸体说道。
“好的,哥哥”李雪李爽齐声道。之后我就去拔箭了。虽然李同闻到恐狼尸体浓烈的血腥味感到恶心,但对于土生土长的贝蒂姐妹来说,这已经是一种习惯,所以两姐妹在尸体堆里找东西并不困难。
已经有一些原始人在处理尸体了。在原始时代,动物的毛皮是一种宝贵的资源。原始部落猎杀一半动物填饱肚子,另一半制作毛皮大衣御寒保暖。
李同看原始人用石刀割狼皮,割了几刀后狼皮并没有受到任何损伤,反而在坚韧的狼皮上留下了一些白色的石屑。李同我没办法,只好拿出匕首在狼皮上划了一刀,狼皮瞬间被划开。一个年轻的原始人看到这么锋利的刀,正准备去抓,却被抓住了。
“拿去吧。很锋利。要小心。”李同指着匕首道。
不知道原始人懂不懂。我把匕首像个宝似的别在腰上,好像想起了自己正要用,又拿出来了。
李同过去我把狼王弯的箭从后备箱里拔出来。原本笔直的箭杆被狼王弄弯了。
李同用手擦了擦轴,自言自语道。"把箭杆弄直后,你可以继续使用它."
烈日炎炎,现在是一天中最热的时候。除了那些处理狼尸体的人,大多数原始人都钻进遮阳帐篷里躲避烈日。李同晒了一会儿太阳,觉得口渴,就去湖边鞠了几把水。湖水清澈透明,没有任何杂质,镜面般光滑的湖水映出李同今天的样子。
“妈的,这么黑。”李同摸着自己黝黑的脸,他难以置信地说。
他来到这个世界才一个月,李同就被晒黑了,原本还是白色的皮肤,现在已经变成了古铜色。李同他以为是光线让他看错了,盯着湖面看了很久。最后,他不得不接受这个事实,感叹道:“没事儿,更像原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