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之首富之子》第十八章 那年我十八岁,哮天犬! 免费试读
树不会太在意自己的感受,只是轻轻地弹着,唱着自己喜欢的歌。
唱完这首《理想三十天》,下一首更有意思。
这是一首女性版的歌谣,作者是后世一位名叫末小皮的歌手。朗朗上口的歌词,小清新的曲调,让你念念不忘。
怎么说比较有意思?主要是林牧作为一个男人,唱这样的女版自然有点别扭,不过没关系。只是在里面改了一些歌词。
18岁的时候,看到你,感觉有点心动。
冰淇淋哭了。你转身,我跑开。
撞到大树,伤到自己。
18岁的时候,我并不觉得恋爱有多美好。
我开始上课,我对着黑板傻笑。
朋友说对发育不好。
天性阿多无知阿多纯洁是初恋。
自然,我对他有好感。他不会回答,那就这样吧。
我当时18岁。
18岁的时候,朋友嘲笑我。我的初恋只是一时迷恋。
我说感觉是最重要的,也许比拥抱更重要。
坐在摇椅上能慢慢摇出多少感情?
18岁那年,夕阳映照着我稚嫩的脸庞。
我骑着自行车追逐白鸽。
至少我有那段记忆。
天性阿多无知阿多纯洁是初恋。
自然,我对他有好感。他不会回答,那就这样吧。
很多人听到这首歌都会想起自己的十八岁,有的会想起自己的初恋,有的会想起自己的大学。
就像观众中的这些人,谁也不知道他们心里在想什么,也许是怀念原来的自己吧。
也许我在想,为什么我在初恋的时候没有紧紧握住他的手,没有白头偕老。
有些人只是想知道初恋意味着什么。
反正在不同的人眼里,每一首歌都代表了这些不同的感受,就像一千个人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但这里有一个对林纾的批判性批评。你知道她在想什么吗?
我当时十八岁,单身狗。
我现在十八岁了,哮天犬!
想出这样的题目需要多大的心啊。
也是无奈,更是无语。
轻轻地把我脑袋里的东西拿出来。到现在时间不长,但是已经唱了三首了。这样的歌不知道还要唱几首,所以林决定不唱了。
放下吉他,林牧说:“唱了这么久,我累了。如果你想去听音乐会,你可以去。如果实在无聊,可以聊聊天。”
之后很多人直接走了,但也有人留了下来。
我旁边的人看着这些树,感觉他们在看另一个傻瓜。这么多观众还不好好表演吸引更多人,现在直接把人推到外面就牛逼了。
在他们看来,树木是愚蠢的,但在他们看来,这对他来说无关紧要。
手里有钱,心里不慌。
没有观众怎么办?不仅仅是花钱得到一个效果。
我来这里不仅是为了找氛围,也是为了找一个宣传点。
只要树在这里呆过,那么宣传点就有了,回去花钱做情人宣传就够了。
有了树拿出来的四首歌,很少会想到火。
……
“大哥哥,我拍了你刚才唱歌的视频。可以上传到网上吗?”
林沐点点头。“随便吧。不要泄露我的信息就好。”
“小伙子,刚才三首歌都是你写的?”
“没错。老先生为什么看中了?”
“我不能说我喜欢,但我觉得你写不出这种歌是因为你经历的还不够,尤其是第一首和第二首。歌词写得很好,我觉得不是你这个年纪写的。而且你手里的吉他很贵,衣服都是名牌,估计是挂着的。不过这第三首歌倒是挺符合你现在的年龄,但是感觉像是女生在说暗恋,让老头有点摸不着头脑。”
“老先生,如果一个人有阅历,那不是他的衣着,而是他的个人阅历和学识。
俗话说,穷人家的孩子当家早,这也是一个道理。从小生活环境不同的两个人,即使同龄,经历也不一样。"
“虽然我年轻,但你不能否认我的阅历很低,三首歌都是我自己写的。我已经在版权局登记了版权,我不相信我能回去查他们。”
"...的确,唐突的是我家老头子,但你这个年纪,现在应该在学校读书了。你是怎么想到去音乐节碰碰运气的?”
“有句话说得好,趁早出名。”
这是树木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