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艾泽拉斯之氏族崛起》是青蛙公子写的一本转世重生小说,故事中背景宏大,有很热血的情节,实力推荐。书中主要讲述:在纳格兰草原上,一座黑暗的监狱里,一个毫无生气的壮汉被关在里面。周围环境潮湿阴暗,整天不见阳光,只有老鼠和蛆虫陪伴着他。不一会儿,从监狱的门口传来一阵吵闹声。一个丑陋的食人魔手里拿着一个盘子来到壮汉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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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试读:
在纳格兰草原上,一座黑暗的监狱里,一个毫无生气的壮汉被关在里面。周围环境潮湿阴暗,整天不见阳光,只有老鼠和蛆虫陪伴着他。
不一会儿,从监狱的门口传来一阵吵闹声。一个丑陋的食人魔手里拿着一个盘子来到壮汉面前,扔在地上,坚硬的面包立刻洒了一地。
“哼,你这个混血混蛋,吃完饭,给我调整好状态,等一下,还有一场生死之战等着你,别让那大人失望,不然难免吃亏。”
食人魔咒骂了一句,然后解开了壮汉的手镯,壮汉立刻来到餐盘前,三下五下两下把硬面包吃了个精光,可是他早了快两米,怎么可能用这么点东西填饱肚子呢?
总之食人魔没有把他铐回去,而是直接离开了这里,这也让壮汉可以继续“狩猎”。这里有很多又肥又好吃的老鼠,不是吗?反正这些年都是这样。如果你想吃大餐,你必须赢得决斗。那些食人魔不会太小气。毕竟瘦牛没有实力表演。
解决完生理需求后,男子走到牢房的墙上,那里密密麻麻地画满了书法。
“五年了...我已经在这里住了五年了...我不知道我有生之年能不能活着走出这里……”
壮汉有些遗憾的说道,然后找了个干净的地方休息。现在,他只是一个奴隶,还能活下来,但是他已经解决了对面所有的对手,那些食人魔大师喜欢看他杀人。
所以每次他都用最残忍的方式完成一个又一个血腥的杀戮。他很聪明。只有这样,他才能给食人魔带来快感,他才能遇到一个人。
不知道过了多久,门吱呀一声被推开了。两个比他更高更强壮的食人魔守卫把他带出牢房。
“时间到了,混蛋,该你上场了。”
壮汉睁开眼睛,仿佛无波。
他站起来,走出了监狱。
“今天你想用什么武器?巨剑?斧头?矛?还是弓箭。”
很快,在食人魔守卫的带领下,他来到了“军需官”面前。在他面前的桌子上,有许多武器。
壮汉想都没想,拿起弓箭和两把匕首,准备投入另一轮杀戮。这是他的第99个对手。只要他被杀,他就离自由只有一步之遥...
“各位,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欢迎,试炼竞技场最强大剑师——克罗克火刃!哦,看看他,他已经完成了他的99连胜,再有一场比赛就能获得试炼竞技场的第一名——自由!”
一个高大的老兽人走了出来。他的脖子上戴着由对手头骨环绕的饰物。他上身赤膊,但涂了特殊的白粉。他的下身穿着裤子,脚上套着木屐。他的背上并没有象征火刃氏族的旗帜,因为他现在是一个奴隶,但作为大剑师的专属武器,一把巨大的石刃被打磨得闪闪发光。
看台上,所有的野生动物欢呼雀跃,高举起他们的饮料,准备观看一场势均力敌的战争。
主持人也挥了挥手,壮汉面前的木门打开了,一缕耀眼的阳光在他面前洒落下来,这是他活着的唯一希望。
他检查了一下手中的长弓和匕首,没有任何问题,这给了他强大的信心。只要他手里有武器,他就能应付随之而来的一切。
“那么——接下来,让我们用响亮的呐喊迎接他的挑战者——已经连胜99场的角斗士——试炼场上最狂野的猎人——奥戈什!”
奥戈什步出牢笼,站在他熟悉的竞技场上,四周是欢呼声,但他知道他们的鲜花和掌声是为了什么。那是一场叫做杀戮的表演。只有生活在这场死亡秀中的人才能得到这一切,但这不是奥戈什想要的。
五年来,他一直在等待一个机会。他没有把心中的秘密告诉任何人。他是一个旅行者。
在这里,他没有无敌的金手指,没有助他一臂之力的系统,没有呼之欲出的外挂。一切都是用他的手从其他兽人的生活和战斗中捡来的。
他被顽强的黑石族兽人打烂了耳朵,被疯狂的血环族兽人咬了右耳,被凶残的战歌族兽人打成重伤,又打败了冷静的霜狼族兽人。萨满虽然败在自己手里,却治好了自己的病,让自己在黑暗的时代里感到一丝温暖...
他知道自己逃不出这个牢笼,但是奥戈什还有一线生机。他只希望奥戈什有一天能活着走出竞技场,给老婆孩子送上几句话。
正午的烈火燃烧着脚下的大地,这也让周围的食人魔们情绪高涨。他们迫不及待地享用,这被称为杀戮的甜点。
战斗,血腥,杀戮,食人魔们对这场死亡秀不顾一切。
战斗开始了。
奥戈什和克罗克对视了一眼,他们摆好了架势,准备打一场硬仗。
奥戈什打头阵。他的武器是弓箭。拉开距离后,他会带头。对他来说,抓住角斗士中的主角是非常重要的。
飕飕声;高手
奥戈什的拉弓速度很快。短短一秒钟,三支长箭呈字型出现,向着曾经的大剑师飞去。
后者举起标有火刃氏族的石刃,轻松挡住奥戈什的攻击。奥戈什快速拉动弓弦。这个距离太远了。想要伤害到对手,就必须靠近他,否则以对方的速度很容易挡住他的攻击。
一寸长一寸强,一寸短一寸险。
作为一个猎人,奥戈什非常清楚贸然接近大剑师的后果,但这也是他解决对方的唯一办法。
“事实上,我在火刃氏族接触过一个大剑师。我看你真是没耐心,混蛋!”
兽人部落瞧不起混血,尤其是火刃氏族。他们对待混血只有一个办法,就是放逐或者直接杀掉。
兽人老大剑师的身体极其灵活。显然奥戈什的攻击对他没有任何影响。他发出震耳欲聋的吼声,在奥戈什斩下他巨大的手刃,用刺耳的战吼威胁对手,这是兽人士兵常用的战术,但这在战歌战队的吼声面前相形见绌。
奥戈什他的眼里看不到一丝恐惧,但他银色的眼睛里闪耀着钻石般耀眼的光芒。他真的看到了这把刀。
奥戈什一个跳跃之后,他躲过了对方的斩击,手中的弓箭同时对准了后者的头部。嗖的一声,长箭划破了对方的脸颊,老兽人的反应非常迅速。更让人惊讶的是,他的身体渐渐变得透明,消失在奥戈什的眼中。
漫步风...火刃氏族的每个大剑师都有必备的技能,这也是他们接近对手,发动奇袭,甚至撤退的最佳方式。而且每次使用的时候,这些强大的大剑师们都能占上风。
奥戈什闭上眼睛。这时候你的眼睛就不能工作了,反而会成为影响注意力的负担。用你的耳朵、身体和心灵去感受你周围的一切。虽然听起来很玄乎,但是没有别的办法。他不像游戏里那些猎人一样有无尽的陷阱和照明弹。
突然,一种非常危险的感觉从背后升起,奥戈什立刻向前一跃,他能清晰地感觉到自己的后背被一把锋利的刀划破了。
鲜血滴落在尘土飞扬的竞技场,再次为这片土地增添了几分红润。
而这份热血引起了观众的热烈欢呼。他们不在乎谁赢谁输。当然,一些贵族非常担心。他们只想看到他们的头掉在地上,到处都是血。这就够了。
“反应很快,年轻人,但你打不过身经百战的大剑师。”
他的招式里有一丝轻蔑,所有的防守看起来都很可笑;他速度极快,比奥戈什遇到过的任何人都快,几乎跟不上他的速度。
又是一刀,奥戈什只好把挂在腿上的匕首拔出来扔了出去。显然,对方没有料到他会这样攻击,措手不及。匕首直刺他的前额。
奥戈什松了一口气。突然,一个身影出现在他面前,巨大的刀刃差点让他停下来。幸好他用弓挡住了身体,身体迅速后撤。饶是如此,他的腹部还是留下了一道狰狞的伤口。后来连他的内脏都会被这把刀割掉。
噗,奥戈什咳出一口血,他倒在地上,挣扎着爬起来,像被狮子咬伤的羚羊。
“对不起,你可能不知道,一个合格的大剑师,除了风走之外,还需要掌握镜像的魔力。虽然我不知道如何用剑强攻,但对你这种混蛋来说已经足够了。”
老兽人得意地笑着,双手握着他的武器。他来到奥戈什,轻蔑地看着这个本不该诞生的生命。
“死吧,为了我的自由。”
看着爬不上去的奥戈什,老兽人不留余力,高高跃起,一个急跳就从上往下砍。想彻底砍掉奥戈什的脑袋。
后者抬起头,刺眼的阳光让他根本看不到老兽人骄傲的脸,但他还是拔出了另一把匕首。正午的阳光照射在这致命的武器上,反射的光线让老兽人的眼睛目眩。这时候,后者完全闭上了眼睛。
而奥戈什抓住了这个机会,他狼狈的滚到一边,躲过了老兽人的致命一击,手中的匕首射向了对方的心脏。
打!
匕首牢牢地插入了对手的心脏。奥戈什随着一声吼叫,他发出最后的吼声,大步向前冲锋,张开血盆大口,用锋利的牙齿撕扯着对手的喉咙。
没有人猜到结果。食人魔们面面相觑,几个押了奥戈什的食人魔贵族哈哈大笑,把杯子里的酒喝了个精光。
“可以活一段时间……”
奥戈什他咬紧牙关,从嘴里吐出浑浊的鲜血,他能感觉到自己离地球上的男孩越来越远...不仅是身体上,还有精神上...
“恭喜我们的试炼竞技场,一个新的强大角斗士诞生了,99连胜的终极猎人-奥戈什!让我们用掌声为他送行!别吝啬你的小费,说不定下一局他就能创造奇迹了!”
金银币从看台上扔下来,金银雨覆盖奥戈什受伤的身体。他默默地弯下腰,拿了几枚硬币。一旁的食人魔守卫贪婪地看着地上的硬币。他们知道其中三分之一是他们的,另外三分之一将是角斗士的“代理人”。剩下的就是。
“哦...奥戈什...我的孩子...让我请你……”
奥戈什虚弱的走进休息室的时候,一个兽人萨满已经在这里等了很久,其他的守卫正在竞技场里捡硬币。
“妈妈……”
没错,我面前的女兽人就是兽人奴隶奥戈什的母亲。虽然她有着高贵的灵魂,可以和祖先交流,但是萨满却救不了自己的孩子。他能做的就是偶尔从父亲的豪宅里偷一两本珍贵的魔法书,并且奥戈什总会捡回来。
“对不起,奥戈什,这是我今天能带给你的仅有的两本书。我不懂它们,但它们应该对你有用。”
奥戈什他笑着点点头,同时把之前的书还给了她。有些事情他无法理解,因为他不懂食人魔的语言。大部分都是深不可测的咒语,不适合他,但他知道这两本书的意思。
《论基础魔法的使用》和《共同语言》。
不一会儿,几个食人魔守卫满脸喜悦地从竞技场回来了。看来他们收获很大。他们没有注意到母亲和儿子,显然忽视了他们。
“你的伤口愈合了,我的孩子。记住,你是noble奥戈什(兽人语)——兽人的心脏。你的祖先会保佑你,你会有一个光明的未来。”
奥戈什的妈妈带着无比留恋的眼神看着自己的孩子,匆匆离开了这里。
他无数次听到母亲的安慰,他深信只要自己还能活着,就会在这片土地上留下自己的传奇。
奥戈什被食人魔守卫送回牢房。这几个月的伙食肯定会比以前好,对奥戈什来说是好事。他终于可以再次品尝到美味的羊的土步腿和裂蹄牛的烧烤,他几乎厌倦了生老鼠肉。
奥戈什回到笼子里,他开始了新一轮的研究。如果他想在这个世界上出人头地,只有魔法能做到。他也很庆幸自己素未谋面的父亲是双头食人魔法师,所以继承了对方的奥术天赋。不管是什么魔法,他都可以通过学习和冥想来掌握。
在这个阶段,对他最有用的就是做饭。兽人和食人魔的身体需要大量的营养来支撑。可惜男巫和巫师的厨艺只能填饱肚子,恢复体力和魔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