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书《特种兵:梦幻人生》作者假愚公,是一本特种军旅类型的小说,主角:浩宇 ,故事里故事好震奋人心,感情细腻感人,悬念设置得恰到好处,是一本很好的小说。精彩节选:读者的小康线,傻子的幸福线一大早,一栋欧式别墅映入眼帘,尖尖的屋顶,白色的琉璃瓦屋顶,在阳光下格外耀眼。郁郁葱葱的竹子沿着小路排成两排,绿色的竹叶逐渐环绕在顶部,形成一个拱形的“廊顶”,一条由竹子制成的走廊被改造成。竹廊将炎热的阳光与闷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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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试读:
(读者的小康线,傻子的幸福线)
一大早,一栋欧式别墅映入眼帘,尖尖的屋顶,白色的琉璃瓦屋顶,在阳光下格外耀眼。
郁郁葱葱的竹子沿着小路排成两排,绿色的竹叶逐渐环绕在顶部,形成一个拱形的“廊顶”,一条由竹子制成的走廊被改造成。
竹廊将炎热的阳光与闷热的空气隔离开来。无论你去公园的什么地方,你都不能总是看到前方20米的风景。绿色茂密的树木将整个公园隐藏在其中,蜿蜒的小路通向一个僻静的家。
远处的草坪上,一个10岁的孩子在比划着什么。在他旁边,几个穿着迷彩训练服的人正在看他训练。
孩子的动作时而快,时而慢,时而咬,时而嫩,时而像蛇一样动,让人好奇孩子在练什么,为什么动作这么奇怪。
“哈”“哈”、、、、、、、、
听着小男孩的声音,周围没有人因为他稚嫩的声音而嘲笑他,眼里充满了对他的爱和期待。
小男孩练完所有动作后,平静了一下呼吸,对身边一个穿军装的人说:“师傅,看我训练的。我觉得这支军队杀人捉敌的本事挺有用的,但是还不如“八卦拳软”。弟子总觉得父亲找到的古武术轻功“灵蛇步”对我来说不容易,但还是不知道是什么。”
听着面前男孩稚嫩的声音,穿军装的男人说,“浩宇,你出生在一个富裕的家庭。师父希望你不要迷失在鲜花和金钱中。你肩负着你父亲和我主人的期望。师父希望你能找到自己的路,不希望你因为我们而走我们希望你走的路。
这个男孩的名字叫夏。今夏之父浩宇是一个有着爱国情怀,崇尚军人生活的顶级隐形富豪。他家涉及的行业遍布全球,最前沿的行业是武器研发、电子制造和造船。这些行业占他家产业的70%,剩下的基本都是餐饮、房地产、影视等。
父亲因为家庭原因没有实现参军的愿望,所以把所有的愿望都寄托在儿子夏浩宇身上,但是他没有强迫夏浩宇帮他完成没有完成的事情。他只是想通过从国际雇佣兵中招募优秀的雇佣兵,邀请中国军友中优秀的特种教官,来教育和培养儿子,以此来吸引儿子对军事文化的兴趣。夏爸爸总是给儿子找一些有趣的军训。他打算先培养儿子的兴趣,这样就不会出现强迫儿子做自己不想做的事情的情况。
如果儿子最后还是不喜欢当兵,也不会强迫他去追求自己喜欢的东西。作为父亲,他不能把一切都强加给儿子。
穿越社的一员夏浩宇,来到这个世界并不是因为抱怨,而是因为是‘胎衣’,保留了对原始世界的记忆,从十月妈妈出生到现在已经十年了。
在十个春秋时期,他体会到了父母无限的爱,每天都过得很幸福。起初,他家的财富真的让他震惊,他上辈子只是一个普通家庭的孩子。他想成为一种上辈子根本做不到的人,但这种荒谬的想法很快就被他驱散了。为什么呢?
废话,既然上天让他这辈子有这么美好的家庭,如果他真的吃了等死,怕上天下辈子直接惩罚他是猫是狗。
这不是他的迷信。他真的经历了这么奇怪的事情。他觉得冥冥之中,有一个轮回的天堂。不管怎样,人都不能把路走到底,不管是神仙还是无神。只要他们活得像真人一样好,就不会白活。
在过去的十年里,他始终保持着从容而富有激情、聪慧而好学、傲慢而谦虚的生活态度。他知道自己已经没有机会回去了,所以每天都很努力,态度也很好,也找到了自己的金手指。然而,这只金手指并不是什么神奇的秘密,而是他的身体机能。
他之所以认为是自己的金手指,是因为这十年来逐渐发现,没有告诉任何人。他的眼睛等物理功能可以看到很远的地方的细节,就像望远镜和显微镜的组合功能一样,耳朵可以听到很多细小的声音,并且可以区分不同事物发出的频率,从而区分物体的形状和大小差异,就像蝙蝠在夜间通过回声定位猎物一样。
浩宇最厉害的不是这些东西,而是超越常人的学习和理解能力。如果我们把这些东西量化,普通人一年就能学会理解,他一天就能做到,他能找出不同的使用方法。也就是说,他现在是世界上最聪明的群体,甚至更糟糕,但智慧不能代替智慧,智慧需要积累沉淀。浩宇前生的积累,加上今生,都无法让他成为“神”。这一切都需要慢慢研究和成长。也许他这辈子能在某些方面超越所有人,成为某个领域的“王者”,但这还是需要他一步一步走下去。
他的父母令他惊讶。感谢观音菩萨给了他们这么可爱聪明的儿子,他们把所有的好东西都给了浩宇,但是浩宇懂得选择,这让他们对儿子的未来充满了信心。
浩宇父亲患妻管严病的“小伎俩”我早就知道了。他没有任何反抗,只觉得父亲真的是用心良苦,他自己也很喜欢这个“小把戏”。
为什么呢?
他上辈子非常喜欢军事生活。然而,由于某些原因,他没有去当兵。他刚上大学,然后毕业找了份工作,开始了简单的生活。既然他有这么好的条件,他肯定会珍惜的,他会下定决心当兵,没有别的原因。既然上帝给了他这么好的东西,如果他活不好,他就会白来。
浩宇看着自己的主人,第一次看到对方的脸出现在自己面前,他很惊讶,这让他对这个世界充满了好奇。幸运的是,因为父母亲人的陪伴,以及这几年彼此的教导,他不再担心这个世界的真假,只要他还活着。
浩宇:“师傅,放心吧,别看我。我不比你们大人差。我喜欢军队,喜欢军人,敬佩他们默默为国家和人民做出的贡献。既然我有很多人想象不到的优越环境,那我就要做一个真正的人,一个对国家和他人有用的人,一个保护他们的人。”
听着面前小孩子稚嫩的话语,穿军装的男人没有笑的意思。他伸出布满老茧的手,轻轻地抚摸浩宇的头。他一脸欣慰地说:“军人是国家的长城,人民的长城,我们是这长城上微不足道的一块‘砖’。我真诚地希望你成为他们中的一员。”
浩宇点点头,坚定地说:“我会的,我会的。”
时光飞逝,十年过去了。
草坪上,一个充满阳刚之气的年轻人正在比划着什么。在他旁边,有一个穿着军装的中年士兵,肩上扛着四颗星和两根杆子的大校军衔。士兵用一种如释重负的表情看着这个年轻人,仿佛在说,我不知道这个人会给这个世界增添多少精彩。
“老师,我现在可以开始了吗?我要去参军。我的学习结束了。是时候完成我的梦想了。”浩宇坚定地说。
大校看着徒弟的眼睛,知道徒弟是认真的。他一直在等对方参军,这有点像“王宓悬崖”。学徒的能力令他震惊。如果学徒不参军,那就是浪费。他获得了几个研究生和博士学位。在文化知识方面,他被他的徒弟彻底击垮了。要不是徒弟的低调,对方早就是明星人物了。
既然徒弟想参军,当然是双手支持。如果他的脚能抬起来,他也会的。当学徒成为一名士兵时,他可以被转移到自己的领地,帮助他刺激他的士兵。现在他的士兵需要一条鲶鱼。不,是凶猛的鲨鱼让他们改变了生活。
浩宇现在的战斗力如果以武林高手来区分,已经是顶级高手了。随着年龄的增长,他的各种功能也会越来越逆天。现在他就像拥有一个无限的宝藏,就等着他去开发利用。
他本来可以去军校的,但是他不想去,或者说他现在不想去。他想从底层做起,从普通士兵做起,一步一个脚印,这样就能看到很多不同的风格。
大校从身边侍卫手中接过一张纸,递给夏浩宇:“喏,这就是你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