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载中新书《末世神表新传》主角唐承作者邵阳败笔,是一本其它竞技类型的小说,书中主角杀伐果断,剧情跌宕起伏,故事情节连惯。精彩节选:第二卷:混乱时代唐承不知道怎么就晕过去了。当我再次醒来时,一切都和昨天一样。五米宽的路上什么也没有。原本挡路的车被甩出马路,重重地摔在路边。中间,两个轮子伸向未知的远方。唐承呆呆地看着车轮消失在街道的尽头,拳头紧握,都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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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试读:
第二卷:混乱时代
唐承不知道怎么就晕过去了。当我再次醒来时,一切都和昨天一样。
五米宽的路上什么也没有。原本挡路的车被甩出马路,重重地摔在路边。中间,两个轮子伸向未知的远方。
唐承呆呆地看着车轮消失在街道的尽头,拳头紧握,都发出吱吱嘎嘎的声音。他的指甲深深地浸在手掌里,但在这一刻唐承忘记了疼痛,精神上的痛苦远远大于这肉体上的痛苦。
良久唐承我收回目光,摊开滴着这滴血的手掌,看着低低的血迹,缓缓的说:“我是不是太弱了?”唐承我从来没有像此刻这样渴望力量。
追忆是短暂的,唐承还得比圣傻强。这一面决定了唐承未来的路,唐承为了Shelly别无选择只能回头。
宁静的城市又开始喧闹起来。街道上不时传来震撼人心的轰鸣声,也勾起了唐承的思绪。唐承想了一下就走了。
西城的一条巷子里,深色的紧身衣贴着完美的身材,但紧身衣的背面一滩血迹格外刺眼,袖口和领口还纹着几个生铁字母“DKH”。
这是一个秃顶的男人。他的身材至少有一米九,宽阔的肩膀像一根扁担。他现在赤手空拳,呼吸有点急促。
真是个软弱的人。在他面前的是三只半高的变异狗。其中一只变异狗断了一条腿,很可能就是这个秃子的杰作。
这只三头变异狗也知道光头男的力量,不敢轻举妄动,但还是慢慢靠近,试图包围光头男。
光头男在这个关键时刻居然笑了,鹰一样的眼睛盯着巷子里的洞口,因为刚才他的听觉捕捉到了一个细微的声音。橡胶鞋底踩在大小不一的混凝土碎片上,被挤压后会发出轻微的摩擦声,这种急速奔跑的声音不可能是丧尸发出的。
就在三只变异狗准备进攻的时候,一个人影从巷子的洞里闪了出来。本来就瘦长的身影被黄昏的光线拉扯着,几乎都遮挡住了巷子里的光线。
这个人不是唐承。还有谁?唐承速度到了卑微的地步,一杯茶的功夫到了音源。当唐承看到遇险的人时,唐承犹豫了,因为唐承看到了“DKH”这三个飞来飞去的字母。
光头男的眼神很犀利,远远的就看到了唐承眼中的犹豫。他开玩笑地看着唐承。“喂,胆小鬼,想跑就跑,别在这里挡我的路。”
曾经的猥琐宅男唐承已经消失了,唐承还要继续战斗变强。只有在战斗中唐承才能不断变强。唐承知道这个光头男是在刺激自己,但是唐承不在乎。
他玩弄着手里的刺,盯着三只变异狗,狞笑着。“闭嘴,秃驴,我感到我的血液在燃烧。你老老实实站着,他们都是我的!”
光头男虽然身体虚弱但斗志不减,随手拿起一旁的一块方砖。“它们是谁的?不是你说了算,是我说了算。”
三天前,变异狗被两个人困在巷子里。这一刻,唐承仿佛从猎人变成了猎物,以至于非常不爽,暴跳起来,扑向那两个人类,其中两只扑向唐承,但其中一只变异狗的前蹄被打断,速度大减。
看着不远处的变异狗唐承,他表现出了速度优势。他手里拿着军刺在狭窄的巷子里来回穿梭,他也没闲着拿着军刺拼命攻击两只变异狗。
唐承卑微的速度,以及鬼步的技能,在速度上完全压制了两只变异狗。打击掌室的二狗,几个来回二狗躺在唐承脚边。
唐承打碎变异狗的大脑,翻找一会取出晶核。两只变异狗只有一只拥有晶核。唐承收起晶核,看那边光头男的战斗。
唐承目光射过去的时候,光头男已经把变异狗的脖子往一个方向扭了一下,骨折声很清脆。
唐承收起军刺,看着几步之外的光头男“看来我赢了。”
光头男没有否认,“你还不错,不过下次我会揍你的。”说完光头男扶着砖墙走向出口。
唐承看着光头越来越远,他追了上去,贴在光头男身边“你知道圣傻吗?”
光头男一脸不解的看着唐承“圣丝为了利益?不,你女朋友怎么了?我见过很多幸存者。你是第一个关心你女朋友的人。你人品很好。”
操!
李胜伟怎么会是唐承的女朋友!这个光头男真的了解圣丝薇丽吗?唐承我还没找到答案。我继续问,“既然你们不认识,你们的衣服怎么了?”
看着我的黑色紧身衣,光头的眼里满是往事和回忆。过了一会儿我才清醒过来。我抓住袖口,把唐承前面的三个字母“DKH”露出来。“你是说DKH吗?”
唐承点点头,等待光头男的回答。
松开光头的袖口,继续扶着砖墙。“哦,真是个大家伙。知道了对你没好处。”
秃子自言自语了半天,没有任何重点。唐承他不得不转身离开。看着远处的光头男,唐承突然喊了一声“喂,你去哪?”
唐承我现在要去燕京,因为听广播说燕京建立了基地,而且在燕京还有一个老朋友,那就是刘鑫。
头也不回的回答光头男“去报仇。”
“报复?现在你还有心情在这个世界上复仇。有趣,算我一个...赞成!你等等我,这家伙,我说等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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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城的某个房间里:
唐承用军刺在打火机上来回烧烤,把上面的病菌全部清理干净。
而光头男则静静的躺在地上,他的紧身衣已经被脱掉,露出了他硕大的身躯。每一块肌肉都硬得像石头,伤疤和伤疤就像蜈蚣一样,他的后腰上有一个无法停止的圆形伤口,外面还流着血。
唐承将军刺消毒后,坐在带军刺的光头男旁边。“秃驴,我先说清楚,我这辈子第一次打工,你打死我也别怪我。”
后背的伤口传来一阵钻心的疼痛,但秃子还是笑了。“你这家伙,打起架来挺威风的。你怎么能像个娘娘腔一样做这份工作?”
光头这么说的。唐承毫不犹豫,锋利细长的军刺慢慢扎进了光头的伤口。这根军刺扎进了光头,依然静静地躺着,一言不发,连表情都没变。好像百分之八十都习惯了这种非人的痛苦。
虽然唐承第一次帮人取子弹,但是唐承还是挺快的。过了一会儿,光头的身体里挑出一颗弹头,子弹已经取出。唐承拿了绷带给光头包扎。这是工作的结束。
光头刚包扎好伤口,扶着床坐了起来。他在身上摸了摸,掏出一包烟。烟盒皱巴巴的,他看不清外面是什么牌子。
他从里面拿出两支烟,自己拿了一支,然后递给唐承,唐承。网络小说家经常在想不出情节的时候抽烟,把烟接过来,熟练地含在嘴里。
然后光头拿出打火机依次点燃。然后整个房间都被烟雾包围,一种腾云驾雾的感觉缓解了两人紧绷的神经。
两个火点在黑暗中闪闪发光,直到烟头越来越短,唐承光头把烟头扔在地上踩了下去。
秃子先开口了,“谢谢你救了我一命。我叫刘建勋。你可以叫我荀哥哥。”
一起抽了一支烟之后,两个人的关系就融洽多了。唐承看着刘建勋,淡淡一笑。“我叫唐承,你想怎么叫我都行,但我只想叫你秃驴。”
刘建勋看着天花板。“难道是圣人傻了?我好像在那里听过这个名字……”
唐承放心吧,反正就算知道,自己的力量也不够,就是会被打死。再说了,Shelly和她在一起会比和她在一起更安全,所谓过河拆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