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武道狂诗此文是燃烧的包子原创的主角是小林儿的浪子异侠作品,小说里伏笔很多,文笔严谨,一环扣一环,有很热血的情节。书中主要讲述了:杜文成,大楚与彝交界的小县城,多山无木,一般人闻不到。加上此地长年积雪,地处偏僻,人烟稀少。连大楚朝廷都免除了杜文成的赋税,只要求老百姓老老实实过日子,不要闹事。税务人员更是彻底,在文案里把这个地方独立划分,再也不问。但是楚国多山,边城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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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试读:
杜文成,大楚与彝交界的小县城,多山无木,一般人闻不到。加上此地长年积雪,地处偏僻,人烟稀少。连大楚朝廷都免除了杜文成的赋税,只要求老百姓老老实实过日子,不要闹事。税务人员更是彻底,在文案里把这个地方独立划分,再也不问。但是楚国多山,边城又是险峻的山路,城里人出门不方便。所以,杜文成虽然在这里,但外人很久没有听过它的名字了。
但是两年前,一张新面孔来到了这个很久没有见过陌生人的地方。那就是林逍遥。
林逍遥是个好酒人。什么都喝。你可以喝任何东西。如果这发生在其他人身上,我想它会赢得一个慷慨的名字。但偏偏林逍遥去年还只是个舞蹈演员,两年前进城的时候还只是个黄口小儿。一个黄种孩子能喝不能醉,多年无所事事的人都感兴趣。但当被问及原因时,他只是摇了摇头。人们不知道为什么,就盯上了守城官员。因为这个官是第一个看到小林儿的人。一天,百姓起来,闲暇时杀了一只鸡,上山打了些野味,温了一杯酒,请官员和学者告诉他们,他们已经守了两年城,应该休息了。官员欣然接受。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官员学者微醉。人们见时机成熟,出口就是奉承:多了解官员的好酒,好酒,千杯不醉,万杯不倒。我觉得等于那个小林儿。这位官员听了,笑着说:“说实话,我是个很难喝的人,我从来没有对任何人满意过。”但只有一个人不得不接受,那就是小林儿。
看出了一些门道,大家拿起酒壶,把空杯子倒满,然后说,为什么?这位官员笑着回答:[/k0/]那天乍一看,下了几百里的雪,但是小林儿右手拿着一个葫芦,边喝边走,好像一点也不怕冷,左手连拎五个葫芦。我清楚地记得那天,五个葫芦都是空的,但酒的香味久久不散,让他感到陶醉。一定是好酒。但是小林儿面无表情,喝的好像是白开水而不是美酒。等我反应过来想求喝一杯的时候,小林儿已经喝完了最后一壶。可惜,可惜。
不醉则仙。从此,酒仙这个词就成了人们对小林儿的称呼。但是,这个名字也是玩笑的语言。林逍遥一听,眼神闪烁,一副很感兴趣的样子。
林逍遥独自来到这里监督文成初期,却没有见到父母。他们问的时候只是摇头,以为他也是个有故事的人。于是给了他茅草屋,被子,刀,邻居照顾他,他就有了归属。杜文城常年积雪,气候寒冷,田地很少,只能种一些耐寒的东西。幸运的是,杜文周围有许多野生动物,这使得狩猎成为杜文男人的必修课。舞勺之年的小林儿也是如此,他和城里其他居民的孩子一起开始了猎人的训练。
就是在这个时候,人们发现了这个整天不停喝酒的孩子的异常:他能举起上百个物体,天生神力!长得像鹰,又不能锋利。
难怪没有父母,这样的孩子只能天上地下生!
同时也让人感觉有点怕小林儿。这绝不是一件好事。不过还好,虽然整个都文成都是一辈子没出过门的乡下人,但总有一个有见识的。
守门人是这个人。当他听到小林儿的神力时,他愣住了,然后欣喜若狂,像个疯子一样,喃喃自语着什么。
众人大惊,以为官员中了邪,慌忙把碗中的酒倒出来,灌上醋,以为要泼向官员。反应过来的官员一脚踢开,骂道:“毕竟是乡下人,连怪骨都不懂!”
还没等众人反应过来,官员们就穿上了棉衣,不理他了,跑到城市广场,找到了正在和众人一起训练的小林儿,忍不住拉住了他。情绪稳定的时候,我的钢头松了小林儿,看着眼前的孩子,感慨地说:这是缘分吗?哈哈,谁能想到,在这荒山野岭中,会有这世上的奇骨!
那一年,林逍遥刚进舞勺,才十一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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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骨是这个世界区分修行者和普通人的根本。骨骼奇特的普通人可以通过特殊的方法将天地之气吸收到自己的体内,在关键时刻释放出体外杀死敌人。而吸收天地之气的特殊方式就是绝学。相当于上一代的根骨资质。
绝学,通俗的说就是运用和吸收天地之气的方法。按照绝学催动体内的天地之气,它会让修炼者拥有不可思议的力量。这和小姚知道的不一样。逍遥之前练的是心法,也是把天地之气导入体内吸收。然而,天地万物的转化之气都会转化为真气并储存于腹部。当我对抗敌人时,我可以将真气附着在武器或身体上,增加我的战斗力。所以逍遥很在意这个世界绝学中提到的神奇力量。
奇怪的骨头很少见。这是上天的恩赐,一万个普通人里有一个可能怀上了怪骨。而且怪骨的觉醒也是个大问题。有些人的骨头很奇怪,但直到弥留之际才醒来。因为长寿,主人越年轻,将来成就越大。林逍遥和他一样,在舞勺之年已经觉醒,可以称得上是人中龙凤。未来他很有可能成为五阶以上的高手。
林逍遥至今还记得守城官员说这话时的语气。那种表情,仿佛看到了一个五阶高手的到来。
“可是,如果你知道这个身体不是怀了怪骨头,而是生来就有怪骨头,那会是什么样的表现呢?”
林逍遥轻轻一笑,盘腿坐在床上,开始呼吸天地之气。
林逍遥在这个世界上已经十五年了。在我的一生中,我一生都在寻求武术的巅峰,却一直没有结果。通往顶峰的路是看不见的,摸不着的,无法通行的。在生命的最后,他居然学会了玄幻小说的网络套路,用真气抵御雷电。结果不用说,他虽然真的凭借真气挡住了一个霹雳,却造成了真气的巨大混乱,最终还是死了。
可笑的是,吴用了一辈子,却落得如此下场。这是他失去知觉时的最后一个想法。
当他恢复知觉时,他已经成了森林深处的一个弃婴。他以为自己生来就是要死的,结果却是命中注定。在他最虚弱的时候,被路过的母老虎开发,带回虎穴。他没有拿他当食物,而是和几只幼崽一起生活了六年。
六年的森林生活不同于以前的隐居生活。虽然辛苦又危险,但是充满乐趣。与之相比,这让他感慨万千。
“上帝啊,你可怜我上辈子没有活得像个人吗?”
“那我就永远活着。作为一个人。”
说了这么多,逍遥在修行上并不偷懒。尤其是当自己逍遥法外发展的身体,其实天生就有奇怪的骨骼时,就更懈怠了。生来骨怪,是那些生下来但满月后醒来骨怪的人的总称。上辈子,逍遥遇到了一个天生人骨的男孩,十三岁就达到了普通怪骨主三十年才能达到的成就。让小姚记忆犹新。
六岁时,逍遥派绝学程潇半夜走出书斋,他反身就是一拜。这种崇拜,崇拜的是虎妈的养育之恩,崇拜的是自己的偶然相遇。这一拜完,逍遥站起来,转身离开,迈出了探索世界的第一步,然后一步一步走来,直到到达都文成。
现在,三年过去了。
“可惜,没有冒险。果然,小说里的一切都是谎言。”
我很早就停止了练习,躺在床上休息。
“不过能遇到几壶好酒真好。我想不出酒这种东西。味道真的很好。可以练练精神,提提神。为什么过去找不到?”
“另外,我遇到了一个……怪人。”
咯咯咯——!
鸡叫的时候是三点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