弄璋

弄璋 已完结

弄璋

主角:男孩 分类:古典言情 作者:阿己 状态:已完结 时间:2022-09-17 22:5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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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书《弄璋》作者阿己,是一本古典言情类型的小说,主角:男孩 ,故事里实力推荐,很有趣,很有韵味,人物刻画很好,文章和故事情节都很精彩,情节有序。书中主要讲述了:从小到大,我已经野惯了。城里同龄的人男孩基本都认识我,不是因为我出名,而是因为我臭名昭著。我有一个哥哥和一个弟弟,但是弟弟总是让我叫他哥哥,因为我们是双胞胎,但是我们两个都不想当弟弟,所以从小到大,我们就为了称呼对方而吵架,谁也不会服从谁。因为我脾气比较大,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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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试读:

从小到大,我已经野惯了。

城里同龄的人男孩基本都认识我,不是因为我出名,而是因为我臭名昭著。

我有一个哥哥和一个弟弟,但是弟弟总是让我叫他哥哥,因为我们是双胞胎,但是我们两个都不想当弟弟,所以从小到大,我们就为了称呼对方而吵架,谁也不会服从谁。因为我脾气比较大,难免会被人说我无德无妇,总爱欺负小男孩,所以这个无德之名就怪在我身上了。

但我不在乎。女人无才是德,我有德无才。

本来重复的生活很无聊,我所有的乐趣就是和我爸斗嘴。

爸爸总说我相貌平平,资历平庸,我可以充耳不闻,但他也会带着很夸张的表情!就像王家门口的两头狮子,我受不了。我经常跳起来和他争论,但最后还是被他掐住脖子扔回屋里。嗯,我根本不是他的对手。

于是我只好溜出去泄愤,想找点安慰,可是城里的姑娘都不出大门,我只好跟男孩玩。

但是我想不通男孩孩子为什么这么娇气。我只是用手拍拍他们,整个城市都知道他们可以哭,但我一点都不坚强。

城东只有一个男孩两岁。我很喜欢,因为即使我欺负他,他也不会哭。相反,他用让我心痒痒的大眼睛盯着我。

我不喜欢吃甜点,但他喜欢,所以我经常偷家里给我准备的蛋糕给他吃。他吃的开心,我看着也开心。

夏天我经常在背阴的湿地捡西瓜虫拿在手里,说是送给他的礼物,让他猜猜是什么。

「如果你猜对了,我明天会多带一块绿豆糕给你」

他总是一脸呆滞,粉红色的外表让人觉得越来越可爱。

他缓缓摇头,“不知道。”

每次我都用同样的招数,他就是不知道,我就笑他傻。我摊开手掌,放在他眼前,看着那只渐渐伸出的小虫。他没有害怕,而是直直地盯着它。

“傻孩子”

我叫他这个。其实我和他没多大区别。我只有两岁,但我总觉得自己像个大人。

冬天,我和他一起堆雪人。他很少做事,总是看着我。

「看我在做什么,过来帮忙」

他很听我的话,像个球一样跑向我,帮我堆雪人。

我不知道他的名字,但我听过有人叫他二儿子。我知道这样叫的孩子的家庭一定非富即贵,而我只是一介平民,但我从不在乎。我和他的友谊与我的家庭无关。

按理说他家有钱,我真的没必要天天给他送蛋糕,但是他没有主动说为什么,我也就不问了。也许有什么需要隐藏的。

有时他会从家里带一个风筝或钱包给我。我小心翼翼的收了起来,但是一年下来,攒了不少,占满了我的房间,我爸也从来没有过问。

终于有一天,我爸仔细看了一只手,眉头皱得很深。

「这只手很值钱,不是一般人买得起的」

这些我一直没研究过,觉得好看就收起来。爸爸的话让我更加确定二儿子的家庭背景不简单。

「城里这么有钱的苏源家只有两家。诚实地告诉我你从哪里得到这只手。」

我很内疚,但是我答应了二儿子不告诉任何人,所以我就说是我捡的。

“八成是偷来的!为了爸爸,我今天没有好好教育你!」

我边跑边喊:“我没偷!真的不是!」

后来我爸找我道歉,我真的没偷。我问我的二儿子那些是从哪里来的。他说它们堆在家里的仓库里,他觉得我会喜欢,就给了我。这真是一个财大气粗的人。

最后父亲选择相信我,我求他不要问真相。我没做什么出格的事。

爸爸一直反感我和男人的亲密交往,所以我不敢和他说我二儿子的事,只能偷偷和他出去。

本来孤独的日子里有他的陪伴也没那么难过,可后来他走了,什么都没留下,也没提前通知我。我一度很难过,吃不下饭,然后想到他二儿子的身份,想到自己也控制不住,就慢慢放下了。

后来年纪大了,还是有不良记录。我父亲总说,就算我风华正茂,也没人敢要老婆。当时我喝了最后一口汤,很不情愿地说:“如果我喜欢,那如果是门当户对的吻呢?”

爸爸听到筷子一拍,卷起袖子准备开始。幸运的是,我尽快准备好了。当他站起来的时候,他以中立的姿势飞了出去。和我爸斗智斗勇的日子让我习惯了这种逃避,也习惯了一路上邻居的窃笑,嘴里说着这个疯丫头。

本来,在街上闲逛是一种很好的放松方式,但我已经习惯了这条街上的所有摊贩。我觉得没什么新鲜的,也不敢出城,怕我回来我爸扒了我的皮。

每当我感到孤独的时候,我就会想起几年前的那个小男孩。他太可爱了,甚至不像a 男孩。

不幸的是,恐怕我们再也不会见面了。

有一天,我和父亲不得不出门避祸。当我咬了一口手里的冰糖葫芦时,有人拍了拍我的肩膀。我一嘘,一转身,看到一张熟悉的脸。

“还记得我吗?」

我艰难地咽下嘴里的冰糖葫芦,看着眼前的人,仿佛是在做梦。

“你……”

是的,他是次子。我从没想过我们还能见面。

他脸上的婴儿肥已经消除了很多。虽然不是棱角分明,但有轮廓,他圆圆的眼睛也变得细长,长相也不再和黄口小儿挂钩。

我仔细研究了他的外表,比我见过的任何人都要精致。

「我路过我的家乡,来看你」

一时间,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我只是盯着同一个地方,手里抓着一个糖葫芦。我还没来得及开口,就听到一个女人对他耳语道:“成千,该走了。”

他连忙脱下腰间的玉佩,放在我手中。“很抱歉我不辞而别。”

我知道他衣服的面料,是最好的蜀锦,我穿的是粗布;女方保养得当,也没有我妈漂亮。他的马车看起来很值钱。我从没在这个城市见过比这更好的了。我不得不承认,我毕竟和他不是一条战线上的。

我没有拒绝他的玉佩,只是为了给未来留个念想。女的给他打了几次电话,他一边接一边叫我别忘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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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飞鸟鱼溺水点评:

弄璋经典之作,我已经反复看了好几遍,双手都无法数过来了,但却并没有腻的感觉,没有那种非常夸大的说辞,闹书荒的朋友非常推荐来看这本书,情节还是很吸引人的,环环相扣,欲罢不能,没有许多古典言情小说的老剧情,反而是一种新奇的书写风格,阿己的文笔很细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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