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佯魔》由网络作家闲散侯爷所著,现完结,主要角色:,小说内文章和故事情节都很精彩,勾动人的心弦,思构清晰,这本书真的是作者用心在写,很有趣,很有韵味。书中主要讲述:在漓江的南面,有一个叫燕国的国家,叫江南国。燕太祖开疆拓土至今已有百年。江南烟雨多,文人骚客也多。有人仰慕你,有人追随正道,有人流连半年。文人爱风景,也爱借酒留点好礼物,于是骑着瘦马,带着窖酒沿着古道尽头走了。他们说江南是梧桐细雨,白墙大瓦,风清烟净,清澈如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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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试读:
在漓江的南面,有一个叫燕国的国家,叫江南国。
燕太祖开疆拓土至今已有百年。
江南烟雨多,文人骚客也多。
有人仰慕你,有人追随正道,有人流连半年。
文人爱风景,也爱借酒留点好礼物,于是骑着瘦马,带着窖酒沿着古道尽头走了。
他们说江南是梧桐细雨,白墙大瓦,风清烟净,清澈如一泓清水。或是灯影映衬出浆声,或是满地都是肤比凝脂的美人。
这里的商人和旅行者也非常钦佩。
与沙漠和连年战乱的东方国家相比,这无疑是另一个世界。
在这方面,江南的名声是不假的。
燕国人看惯了江南风光,外地人赞不绝口,老实人的水韵和书法更是挥之不去。
他们都皱起了眉头,认为外国作家自私、骚,总喜欢一些陈词滥调,所以搞了一些神秘化。或者想拍马屁,可以让餐馆店主少付酒钱和肉钱。
江南雨很多,潮水很高,昆虫和老鼠很多。外地人夸,本地人也这么说。
别吃那套空套。
他们不看老美。毕竟就低俗而言,再漂亮的老婆每天看也要腻。
况且燕国疆域数百里,江南大部分人都没北过漓江,也没南下过。
过了漓江,就是五龙山,绵延万里,狼多虎豹多,鬼多拦路。长老们还说那座山上有龙坠落。
但是,龙落的时候,自然是没人相信的,大多觉得可笑。龙是传说中的猛兽,怎么会摔死?如果它想掉下去,它就会掉进海里。
他们只知道这江南大燕子的风景很普通,但是奇怪的事情也不少。
比如大研南郡。
南郡很南,怎么南就怎么南,在燕国疆域的最南端,在江南。
也就是江南中的江南。
南郡城有一家书店,北方叫书店,叫同德,前朝开。至今是百年品牌。
书店没什么好说的。虽然普通人不识字,但江南儒生多如狗。他们一天到晚讲不避寒热,然后就通经五经了。好像没有书,他们只会一天到晚失望。
南郡城是个大地方,书店很多,分布在县城的南北。
但只有这样,当地人才知道一些轶事。
12年前,这家店的掌柜老刘,一天晚上因过量食用景阳而死。
老刘的儿子整天吃得要死,胸前没有墨水,对书有很深的厌恶。
我自然不想步父亲后尘,守着店铺,就想着把店铺卖了,拿着钱去青楼赌场刺激一下。
不过价格略高,等了半个月也没人在意。
邻居们劝他丢点银子,免得贪心吞了大象。
米子有一颗黑心,不听劝告。
好在这一天突然来了两个人,确切的说是一老一少。
这位老人是一个穿黑衣服的老人,穿着亚麻布衣服,浑身沾满了鲜血。他的脸很丑,又瘦又憔悴,脸色黑得像刚在家里去世的人。
缺的是怀里的宝宝,衣服看不清楚。是个婴儿。
当听说他要卖掉商店时,老人毫不含糊。小刘把钱包一挥,清了号,满脸笑容地直奔一个地方。
不难猜测,这位老人和这位年轻人是和德国书店一起待在这里的。
这个故事在这里并不奇怪。邻居们纷纷猜测,或许是某富家被报复,老管家带着小公子跑了。
江南虽太平,但权贵一夜之间被九大宗亲锒铛入狱或血洗,也不足为奇。
但是奇怪的事情还在后面。
只有到了第二天,看似满月的宝宝才可以在无人帮助的情况下学会走路。
第三天,宝宝可以喃喃自语了。
第四天,宝宝会读书写字了。赵乾孙、、王这八个字写得潦草抽象,却是他母亲的真言。
宝宝的皮肤出奇的白,完全不像人能拥有的肤色,但是看起来很可爱,受到邻居的喜爱。
时光荏苒,刚满一岁的神童和十岁的孩子没什么区别。他比他姑姑聪明英俊。
六岁就可以读只有大学生才能读的文章,也可以写一些散文诗。
十二岁时,私塾李修对他赞不绝口,称他为“丞相之才”。虽然夸张了点,毕竟书生没见过王朝的宰相。
今年是大衍历的第94年。
还剩下一些白昼,黄昏蚕食着市场的光影。
南郡中街。
人群依旧熙熙攘攘,路过的行人络绎不绝。虽然比往年冷了很多,是个几十万人口的县,但并不出名。
在同德书店的青铜招牌前,一个皮肤病态白皙的年轻人坐在竹凳上。手掌上有一个大碗,碗里有两只蟋蟀。
一个叫豆皮将军,一个叫葱油大帅。
板球是老黎头的,他给它起了名字。
他玩东西的时候不喜欢铜的味道。他就是喜欢。
街对面卖米面的王大妈喊了半天。她看到生意惨淡,就坐下来休息。她掀开水缸的旧布,余光在书店门口看到玩蟋蟀的男孩,喊道:
“杨欢,你的老黎头在哪里?”
少年头也不抬,随口答道:
“我猜是上城北清茶馆,就下棋听书。申请前难得回来。”
这家店的前掌柜姓刘,邻居们都叫他老刘头。现在房主易手了,邻居们就把这位姓陈的黑衣老人叫做老,这也算是一种传承。
黑衣老人只说自己姓李,却从不提自己的儿子,就这样一直叫了十二年。
王阿姨听完,舀了碗水,嗔怪道:
“把这个店留给你一个小孩子,真的是一种福气,但也是一种休闲。”
任何人都会觉得把一个小孩子整天关在书店里真的不合适。
“没关系,今天的客人太粗心了,他们讨厌这样。除了李进早前赊了一本游记,卖了几本杂书,所以没有门。”
杨欢抬起头,笑着回答。
“李进又赊账了?”
王阿姨问。
“他告诉我,这叫君子好逑,小人不仁。”
杨焕道。
“小意思,我也不懂这些知识,但这犊子一定是在欺骗你,欺骗你的年轻。你说他乡试后没读过四书五经,但读过一些游记……”
王阿姨滔滔不绝,觉得有点渴,就喝了一口水,马上说:
“别的孩子在打滚钓鱼,门前骑竹马,后院堆泥人。你这个可怜的宝贝整天守着店铺……”
一边听,杨欢一边看着大碗里的两只蟋蟀,不时回应王大妈,不过都是“没什么”“我应该的”。
王阿姨啰嗦了许久,不由自主地觉得累了,见无动于衷,停下了脚步,摇了摇头,叹了口气,嘀咕道:
“如果我的孩子能有杨欢一半懂事,我将来就能养活自己了……”
见王大妈不唠叨了,也乐得清静了,就继续看大碗里的《将军之战》,很有意思。
这两个打起来势均力敌,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葱油统帅比豆皮将军更胜一筹,逐渐占据上风…
“杨欢兄弟,今天谁赢了?”
这美妙的声音传到了杨欢的耳朵里,像布谷鸟一样动听。
“今天,葱油元帅心情更好。我敢说,昨天喂的熟绿豆比以前还新鲜。”
杨欢仍然盯着碗里的两只蟋蟀。
“那你为什么偏爱其中一个?为什么一般的豆皮不吃煮熟的绿豆?”
我看到那优美的声音的来源是这个十岁左右的小女孩。
它看起来安静可爱,虽然不能算是惊艳的城市,但也是清纯可爱的。他穿着一件翠绿色的衣服,头上扎着两条辫子,盯着杨欢的脸颊问道。
“这个...喂都喂了,不过是腹脏的区别。”
杨欢有些愣神,这个女孩总是这么刁钻地问问题,但这也说明有些孩子真的很可爱。
“什么?私立学校李修刚刚告诉你了吗...蛐蛐儿也有腹脏?”
女孩问。
“自然是有的,但是和人有一些区别。”
杨欢盯着碗。
"为什么豆皮将军不吃煮熟的绿豆?"
女孩还是问。
“小姑娘片不打蛐蛐,别问那么多理由。”
杨欢头疼。
“哦,杨欢的哥哥不想告诉风筝,所以风筝也没问。”
小丫头回答得很巧妙,她的目光渐渐从杨欢的脸颊转移到两只蟋蟀身上。
杨欢无可奈何地摇摇头。但是,这个女孩,风筝,从懂事起就爱跟着她。虽然她总是问一些奇怪又刁钻的问题,但她也很聪明可爱。
杨欢和风筝都眼巴巴地看着,夜幕渐渐笼罩了南郡城。
夕阳完全沉入远山之下,红色已不再反射。漆黑的夜色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生长蔓延。森林的严寒渗透了整个县城。
普通的黑暗自然没有那么诡异不可捉摸,路上行人的神色开始渐渐慌乱,脚步加快,一路小跑而去。
应用未满,暮色已至。
妖风吹过,月光消失,笼罩在乌云中。
就像天空是黑暗的,月亮是蓝色的,但天空是黑暗如尘埃。
杨看着天空,脸色大变,想着今天怎么这么仓促,然后他拿起风筝,一溜小跑进了店里。
惊慌四散的路人四散奔逃,一些憔悴的老人沙哑地咆哮着,在春夜中寻找性爱欢乐的公子兄弟也失去了形象。
“走吧,又刮风了……”
“上一次黑风呼啸,还是半个月前的事。为什么这次这么仓促……”
“对,我们走吧,大恶魔来了……”
“别想着去春夜楼。清除人的生命重要吗?”
“你不躲,大妖来了你就没命了!”
"...."
叫卖的小贩关了摊,商店关了店,带着家仆在街上溜达的公子哥都逃到自己家里去了。
对面的王大妈也赶紧关上店门,慌乱中碗水洒了一地。
杨欢把大碗放好,他觉得有些刺骨的冷。他去了书店,但没有关门,只是没锁门。
他知道他家李伯虽然有点沉默寡言,什么都不管,但每次黄昏降临,他总会回到他的当铺。有时候明明去了几里外的城北,黄昏来了,总会准时回来。
小杨欢只觉得他的老李曼不善言辞,没有多问。
风筝躲在杨欢的身后,美丽的大眼睛闪闪发光,有点慌乱。但是当我看到杨欢在我面前时,我感到稍微安定了一些。
杨欢在心里默默地数着时间。
那个恶魔极其可怕,但每次只停留半个小时,一个月只来一次。
我只记得上个月的那次,他躲在当铺里,从窗户往外看-
一股黑风在青石路上肆虐,仓惶置身事外的人……瞬间被吃到了骨与肉。
腐肉摔成碎片,内脏塌陷。
虽然离得有点远,从小视力就很惊人,但也是粗看,吓得小脸发白,做了好几天噩梦。
毕竟城内一向太平,燕近年虽有战事,但并未波及富庶的县市。如此血腥的一幕真的让杨欢终生难忘。
县城里的达官贵人也吓坏了。他们口袋里的钱越多,自然就越害怕死亡。我想过找个所谓的“道士”降妖。人是找到了,不是少数。
而那些住在权贵府里的道士,享受着尊贵客人的待遇,每天吃着山珍海味的盛宴,整夜都有丫鬟伺候,所以过得很幸福。
直到妖风席卷,全城百姓都指望着他们降妖除魔,回到县城,都逃得无影无踪。
这让城内有权有势的人捶胸顿足,却不得不躲在各自的宫殿深处,趁着恶魔不在的时候,敢于破口大骂。
杨欢心里明白,这样的妖魔真的是鬼神之能事,骗吃骗喝的人自然不敢对付。但妖始终没有进屋作案,这就有些耐人寻味了。
他向窗外望去,随着天色渐暗,县城里熙熙攘攘的街道变得空无一人。
无论是夜夜笙歌的帅哥,还是平日霸气的警察,都躲在街边的房子里。他们中的一些人敢偷着开窗看天。我怕那些胆小的小姐们埋在绣枕下,“不听窗外事”。
杨欢为风筝拿了一个矮凳,默默地数着时间。
立波该回去了。
莫过了半晌,一个黑衣老头推开了当铺的门。
老人的身体有点摇晃,他一瘸一拐地慢慢走进房间。房间里的蜡烛没有点着,但可以隐约看到老人干瘪的皱纹和浑浊的眼睛。
杨焕新里松松了一口气,急忙把老人扶进房间,然后关上店门,把书店里最重的锁锁紧,然后把钥匙放进口袋。
这个店门自然挡不住妖怪,但也不能公然打开。
在人们的心里,总有值得信任的东西。
“立波,你休息吧。”杨欢帮助老人坐在典当桌上,并迅速递给老李曼一碗水。
老李曼点点头,立刻接过水喝了下去,一句话也没说。
风筝也乖巧而紧绷,坐在矮凳上一动不动,美眸带着些许恐惧凝视着窗外。杨欢走近一些,拿着一碗早上准备好的浆糊,准备用卫生纸封住窗户。
书店的窗户是支窗,也就是关着的窗户。平日设置在上段,可以让店铺更明亮,也不那么贵。
此时,城内店铺、院落全部熄灭,街道漆黑如墨。
最后一天过去了,曙光已经来临。
杨欢看到燕子在无边的天空中飞翔,但在突然漆黑的夜晚,他只看到一阵狂风掠过,很快就向城镇席卷而来。
黑风停了,却在当铺门前汇聚成浓浓的黑雾。
杨欢一愣,手里的那碗浆糊掉在了地上,黏糊糊的浆糊洒了一地。
整个城市一片寂静。
黑雾渐渐变成了一个人形,一个瘦瘦的女人的轮廓,突然站在店门前。
杨欢迅速捂住了风筝的嘴,史蒂夫尖叫了一半,只留下一些抽泣。
在漆黑的夜幕下,他清楚地看到,一张狰狞的面孔在黑雾中缓缓浮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