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利亨利

亨利亨利 已完结

亨利亨利

主角:亨利 分类:短篇小说 作者:塔纳米 状态:已完结 时间:2022-03-21 21: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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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很多书友最近在追一本主角是亨利的叫做《亨利亨利》的小说,是作者塔纳米创作的短篇小说小说,小说里节奏爽快,剧情跌宕起伏,情节松弛有度,伏笔很多,构思巧妙,强力推荐,主人公有情有义。本小说主要讲述了:“闭嘴,亨利”老侦探拍了拍手中的袖珍相机。“我要静一静”——拿个底片好麻烦——“就五分钟,好吗?”在这个黑暗的房间里,只有一屋子的黑光。如果黑光是光,我们在哪里?哦,不知道用黑光冲洗照片时金属腐烂产生什么怪味。至少老侦探是这么想的。这个保密室是专门给高级警探的。老侦探抬起他僵硬...

...

章节试读:

“闭嘴,亨利”

老侦探拍了拍手中的袖珍相机。

“我要静一静”——拿个底片好麻烦——

“就五分钟,好吗?”

在这个黑暗的房间里,只有一屋子的黑光。如果黑光是光,我们在哪里?

哦,不知道用黑光冲洗照片时金属腐烂产生什么怪味。至少老侦探是这么想的。这个保密室是专门给高级警探的。

老侦探抬起他僵硬的头。一顶小防风帽搭配一件棕色外套一定是。是的,又平又黑。它一定是给侦探用的-它没有雪茄的味道。不是所有的侦探都抽雪茄味的烟斗,也没有烟斗。亨利说有毒,至少他认为有毒——从老侦探头上滑下来的。

别急,只是从头到脚,余光看着亨利几乎从专门用来叽叽喳喳的小角落发射到预定的抓帽子的位置,老侦探一把抓住亨利掉下来的那顶一样的帽子“拿着。”

“谢谢老大爷”亨利挥挥手。

“我是说,两个”似乎很神奇。老侦探抓了两个破破烂烂的小帽子,看着这个和啤酒肚完全不一样的骨瘦如柴的助手,几次想把自己的徒弟名字混起来亨利。老侦探真的不想抛弃自己的可笑,但他还是用自己年轻的身体,穿上了几乎每次办案都和自己一模一样的破旧风衣和棕色小圆帽。

“不要在洗照片的地方抽烟。”

老侦探看着亨利傻乎乎地从帽檐里拿出荧光香烟,这种香烟只有门外十英尺的开罗酒吧才有。

亨利笑了笑“我知道,这烟有毒吧,老头?”

看着模糊的照片,妈的,这是最新科技奖励自己这个老跑腿的吗?

拍出来的照片总是像是从一吨番茄酱里捞出来的三明治。在这个该死的沙漠城市,卡萨卢斯特,又干又涩。我希望我有一些水喝。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老头”亨利又去从帽沿拿出烟,“酒吧里也是黑的吧?”亨利骄傲地靠了过来。“想都别想,老伙计”。

老侦探知道,每次让这个混蛋助手拿水,他总是先看穿,他一点也不喜欢这种感觉。

从来不喜欢这种感觉。

从第一次和这个混蛋助理,来到这个50公里长的加拉萨,还是卡萨卢斯特?

他甚至不喜欢它。

只有他,那个老侦探,坐在前面。毕竟总得有人开着同样是奖励的最新款车——还不如助理家那双臭烘烘的马刺靴。现在它坏掉了,还有卡斯·拉塞特,他把它放在那里,现在它在这里。同时他说的废话和烟一样多/[k0/],比别人快了一步/[亨利

没错,就是亨利。

“懒,总有一天……”“我有话要说,”老侦探咕哝道。

照片上是一个皮肤白得可怕的女人。显然,她就在这张深色的照片糊里。如果糊的太多,在这个黑暗的照相馆里比亨利点燃的荧光香烟更明显。

“你说有毒。”老侦探又看了看第六张照片。

“别看,是她。我赌一袋蓝玫瑰吧。”

亨利不知道什么时候把脖子凑在了一起。“不要告诉门外那群只吃米饭的球球,是我说的。”一包只有在蓝色城市的酒吧才有的长烟,在海边,被称为我家乡的蓝色城市,被塞进了老侦探的风衣口袋。

手里拿着照片的镊子终于从老侦探的胖手里跳下了悬崖,满意地砰的一声回到了铁盒子里。

“我打赌我还没开始就输了,而且我看起来一点也不像个侦探。”至少最好不要说出心里的话。“你够聪明,不过我戒烟了,你别再在我面前吐你的小圈子了。”

亨利白了老侦探一眼。

“你说有毒,记得吗?”老侦探摘下了刚刚挂在衣架上的帽子。

“我怎么会忘记呢?”

亨利吸完最后一口,老侦探觉得自己还是会琢磨口袋里的蓝玫瑰吧烟——老家的私烟。“我觉得你的嘴有毒。”

似乎是事实,亨利忍不住笑了。

打开门。

外面,一群像老侦探一样胖乎乎的警察正聚在一起窃窃私语,“这个月的奖金就靠那瓶尼罗河眼泪了。”

“这不是真正的埃及。取个外国名字。活该被偷。”

“什么都不说,回去擦你的门。如果你没有搞砸,我们为什么不请一个外国人来破案?”

很明显,一个家伙被踢了好几脚,很生气,很自觉地拿起了扫帚。

“嘘,嘘,他出来了。别瞎说。”

看那个穿风衣戴防风帽的老侦探。据说连吹沙的Casa Lust都太防风了,都不算这个老外。

胖警官不禁吸住了那热情的目光“唉……”从眼角偷看的同事那里,肯定他是个正常人。

“就是她,”老侦探肯定地说。“但她为什么这么白?”老侦探不确定地问。毕竟膏体里有一些白色,很正常。

“对,对,这个人在水厂工作,原来是水厂老板的女儿。”说到水厂,胖警官和同事们都咽了口水。在沙漠里,水很重要,正常人都知道。

“但她总是说她要嫁给一个外国人。我们找了几个星期,但找不到那个外国人,所以我们就去了咖啡馆。”

胖警官不由自主地看了看周围一脸无辜的同事,他们一脸无辜。

“咖啡馆?”

老侦探没打算问这个,因为没人跟他提过,甚至亨利都没有。

那个混蛋的助理,你不是叫他出去打探消息,然后听到一些小道消息就偷懒吗?

“是的,是的,咖啡馆,那里只招待外国人,你知道,我们没有向他们要任何财产税,他们以前的一些伙计也死于沙漠热。

药只有水厂的主人才有,如果不问其他,医生也不太可能来这片沙漠土地。"

“对,对,对,谁告诉我们这个城市叫卡萨卢斯特,当地的土著都叫死亡之海外的沙漠。”

“折腾个屁,把门扫出去?还想在局里混?”

他又气又愤,拿起扫帚,很有自知之明地从老侦探周围的人群中走了出去。他没有被脚踢出去,但还是很生气。

“继续,”老侦探习惯性地摸了摸他的口袋。还好蓝玫瑰还在,赌不亏。

“是的,是的,咖啡店总是说他在里面,哦,哦,哦,但是她总是说她的约会对象在咖啡店”

“啊啊啊,还有咖啡店对面的花店看花,生意很好。我们依靠花店支撑了整个城市的很多。”胖警官盯着正在蠢蠢欲动的矮警官。

矮个子警察知道自己话太多,但就是管不住嘴。他的语气有点低沉,但显然他没有任何自知之明。“唉唉,要不是你的车。”

“车”老侦探都快出派出所了,现在案情还很混乱。嗯,比刚进来还要迷茫。

“蒸汽。车。”侏儒重复着老侦探说出的新鲜话,整个人就要亮了。嗯,至少他的眼睛是“新奇的”,他的声音高八度。“就像你的袖珍相机一样,是高级侦探的证明。”

对,对,对,对,对,对,对,对,对,对,对,对,对,对...

是个屁。都用来花店卖花了。老侦探脸色苍白。“嘿嘿,我们就知道这么多。”胖警察看起来很无辜。

老侦探没办法,只好交出袖珍相机:“那个女的。。。"

“对,对,对,对,我忘了说这个,你看,我们这里缺水,不像你说的,城里满是头脑里有山泉的聪明人,他们总是忘事。今天下午我得送几罐?”

“那个女的!”

老侦探坐在大门的石阶上,全是沙子和傻子!

“是,那个女人,像外国人,但是我们找不到外国人——外国人。水厂的老板把她放在了地下室。你说一个人被锁在沙子里十年。如果你还活着,不就是这个样子吗?”

胖警官指着照片上的灰尘。

我觉得不可能把照片偷偷带出去。

“水厂老板是这么说的,但还是不要让更多本地人知道的好。正确不然我们为什么邀请你,对吗?外人对吗?”

老侦探从另一个口袋里拿出威士忌,在一群羡慕的目光中起身离开。

“就当是给他们的告别仪式吧。让这些本地人看看大城市的烟是什么。”说话的人是亨利。

一口喝完剩下的白酒,从鼻孔里塞不下酒庄的百年历史。“你说你是自愿来的!得了吧,你把我拖到这鬼地方,收了水厂老板多少钱?”

老侦探一把抓住亨利的衣领。

可惜,年轻亨利就像沼泽完全干涸前沾满他口水的粘鱼,也就是粘鱼。老侦探只在很小的时候看到过,不知道多大了,也可能尿了几个月裤子。那条鲶鱼,刚一溜走,就从他的手里挣脱出来,又年轻又强壮。

把风衣的褶皱披在身上。“哎,酒洒到你袖子上了,那你就别跟我借了!”

亨利别等老侦探回答“咖啡馆的事不用我说你也知道。”

吐一口苦水,可能还有胆汁。“是的,我现在知道了,但这一点也不自然。”老侦探把一只手放在还没有装电线的电线杆下。“你还有什么没说的?XX告诉我的!”

亨利一脸戾气,啧啧啧,文明,大城市人,扶了扶老侦探的帽子:“我为你做了所有的研究,这是我的功劳。至于你应得的,只有一个秘密。”/[k0/]老侦探一边和肚子里的恶势力痛苦地斗争,一边得意地叹道:“就是她。

在老侦探再次战胜肚子里的恶势力之前,亨利从老侦探的口袋里掏出来,检查了一下有没有隐私的蓝玫瑰香味的烟盒,哦,就是那个警察不能说的她的秘密照片,摆脱了老侦探800斤的铁钳。当然,它没有涂任何防晒霜,绝对没有,还摆脱了巨力的魔爪。

亨利难得一见的激情表演:“哎呀,你看这盒子,都撕成碎片了”,不过还好烟没被一根一根的撕开。还有,照片怎么能塞在香烟里?最多就是塞在这个破破烂烂的箱子里。

“老家唯一的纪念品,好像是老板娘以前赌了半瓶白兰地送的?老家伙。”

老侦探抓了一把空气还给我。就连围着围巾的路人都能看到。

“我打赌那个女的在偷东西”,偷字很重,还带着一种不好听的浓浓的男青年鼻音。

嗯,从鼻子里挤出来的字有鼻音是不正常的。不信你可以试试。

老侦探懒得去尝试。

“这个城市最贵的东西有两样。一个是从水里养出来的花。毕竟,最珍贵的水开出的最珍贵的花,其价值是珍贵的花的两倍、两倍。”所有从泥淖中爬起来的老侦探都迷茫了,又不是在酒吧里玩的绕口令。

“另一种是用最珍贵的花制成的酒。那珍贵了多少倍?

想想那些刺激的地方,那些最缺水的地方,那些最吸水的花,那些需要时间的花。

她偷了最贵的东西。"

亨利递给老侦探一朵蓝玫瑰。嗯,盒子里没有多少玫瑰。“只有这样,她才配做这个沙漠城堡里的公主。”

老侦探跌跌撞撞地拿走了最后一朵蓝玫瑰。他看也不看就知道,终于从胃酸、口水和淹没的泥淖中走出来,抽一支家乡的烟,会更舒服。

这很正常。就连斜眼看老侦探的人都知道。

“哈哈哈哈,亲爱的,宝贝,我会把那当成一个特别的玩笑。答应我明天的演讲很重要。你会删除这一段吗?”

“罗斯,你觉得我也是在开玩笑吗?”眼镜几乎是绝望的语气。

“宝贝,怎么了?我说多了也不用担心。”

“没事的。我应该在明天的演讲中证明老人的生意是无害的。”

“老伙计?忘了他。虽然他是你的第一个病人,但他现在应该过得很好,不是吗?”

"。。。"

“别担心,宝贝,我相信不管明天有没有他的案子,你都会得到你应得的荣誉。这是你我十几年努力的结果。"

“你是说夫妻共同裁决?”

是的,在神经病理学领域。

男人把眼镜放下,没有习惯性地擦一遍又一遍。“不,这个学科将来一定会有一个更科学的名称。”

“你怎么了?”

“我想人们会记得,几乎所有的东西都不是疾病。”

“那是我们联合治疗的第一个例子。答应我,别再提他了!”

“事实将来一定会证明是人才。”

“我的天,明天别提了。我求求你。”

”眼镜又一次放在了眼眶上。。。别担心,亲爱的,我想只要他按时服用维生素,它们就不会和正常人发生冲突。”

“哎呀,你吓死我了。”

“维生素。。。"

“你还是喜欢取一些骗人的名字。”

仿佛下定决心,“我怎么会骗你?”戴眼镜的男人露出了转瞬即逝的苦笑。“我向你保证,我再也不提他的事了。”

说完,他的食指轻轻放在妻子的嘴唇上,无名指上闪闪发光的婚戒提醒着这个男人,他不是勇敢,而是一个病人的懦弱:

至少他现在过得不错。

正确

“我见过你。”她很确定。

“不要取悦我”老侦探看穿了苍白的女人。

“你的助手”她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我的助理?”

你的助手必须是黑色吊带和工人帽。

“哼”,老侦探已经看穿了对面桌上那个一味编造谎言的瘦贼。

“而且他很年轻。”不知道为什么这个地方的人总喜欢猜。老侦探有点不耐烦了。是的,他要么年轻,要么不年轻。正如硬币总是有积极的一面。

“而且。。"

“好吧,小伙子,你偷了最贵的东西就为了给你那个,那个谁?”老侦探习惯性地打断嫌疑犯的胡言乱语。

没有生气,她歪着头,认真地看着老侦探,有点失态。“我也见过你。”

“哼!就是在这个地窖里,你不想从这个老侦探嘴里说出“破烂”这个词。毕竟现在在门外的亨利,最喜欢形容自己了。人生如破破烂烂,车是送花给破破烂烂的。这个该死的破破烂烂的城市连个修车的地方都找不到。这个破烂的相机简直就是破烂的荣誉,这些破烂,那些破烂。。。

看到老侦探脸色苍白,她重复了一遍“坏了,烂了?”

当然,老侦探一次又一次地砸那张硬木桌子。没想到,却吓了坐在对面的她一跳。

看来这个小偷看起来不像是要自嘲的样子。

谁能肯定地说?

骗子不应该撒谎吗?这很正常。

我记得很清楚,你戴着一顶棕色的帽子,穿着一件黑色的风衣,和你助理的不一样。对了,你的左袖口有一个五孔的纽扣。

“我不喜欢换太多衣服,所以不要形容我现在的衣服。还有,我的左袖口“为了让这个自以为控制了局面的家伙闭嘴,怎么了?突然,老侦探想到,门外有个自以为控制了局面的家伙,他似乎真的受到了百万人的困扰,讨厌的人和地上穿尖头鞋的沙子一样多。

“对不起,我是说大约十年九个月零三天以前。”

"。。。"老警探也没说他袖口掉扣子什么的。

出于莫名其妙的想法,门外的亨利问“今天几点了?”在虚掩的门里,学着老侦探的口气。

“1889年11月4日”是一个机械的回答,但我不得不说,这个时候套用老侦探脑海中的声音是正确的。

“亨利,闭嘴!”

“我是说,问吧。。。"

“闭嘴,亨利!”

她这样卷着头,直直地回来了。“我知道你可能不信。”

我肯定不会相信——老侦探都懒得谈这个。

她笑了,自然的那种。

老侦探看到了这个微笑。那时候他只是决定在警局当个侦探,而不是娶赌输了的蓝玫瑰老婆。

和她的笑容一样。很自然,一点也不假。“我喜欢看他坐在靠近后门的吧台下边,因为没人见过他是怎么进来的。”

“然后他从天上飞下来。”老侦探只是想嘲笑这个被当地人过度保护的小女孩。

“他也会选择一些漂亮的花。你知道这里只有花还能看见吗?”

这里没有别人,除非你绕了整个地球,回到原点看她虚掩背后的位置,鬼混亨利,导致你那破烂相机拍出来的模糊地窖,那你肯定是在问老侦探本人。

“我会查清楚的。”

老侦探站起身来。

我不是想吓唬她。毕竟对于外行人没有仔细调查的事情,还是要靠自己这个善于跑腿的高手来看清真相。

助手永远是助手。就算拉完了也要自己擦屁股。这个懒徒弟是可以改的。

“但你还是在胡说八道,”老侦探用方言说。只有大城市才有的方言。

“什么?”

“你在撒谎。”老侦探站了起来,并没有表现出要离开的样子。至少普通人认为离开这里会是一个惊喜。

没费什么劲,我就把地窖里唯一露出光源的磨砂玻璃窗从破烂的,哦,又是这个字,从破烂的铁架子上撕开了。

“你要出去吗?这太容易了。”

“再说,除了咖啡馆里的钉子,整个开罗酒吧,哦,对不起,整个情欲之家都是你父亲的财产。偷自己家的贼多。”

“我没有”

“而且花店是最吵的地方,你说在那个地方看花。

还是什么外国人,外国人只会关心两个地方,一个是咖啡店,那里卖只有在这个沙漠城市才有的毒品,另一个是花店,那里没有毒品,但是死亡之海的花和毒品一样贵。"

至于为什么这么清楚,老侦探们觉得目前和自己差不多了,一定知道所谓的。。。

“公主。。"是亨利打扰了。看来他又要发表长篇大论了。

她朝门外看了一眼,目光与老侦探相遇:“你可以诽谤我,但他。”

说他的时候,眼神变得坚定,带着一点点的谎言。“但他早上在花店看花,下午去咖啡馆喝咖啡,晚上在酒吧最里面的位置点一杯白兰地。

是真的。如果你想知道更多细节,我可以告诉你。

我什么都记得。"

她又一次语气坚定,妈的,就像老侦探从蓝玫瑰逃出来,放弃了她拒绝再讨论的论点亨利时听到的坚定语气:“我记得很清楚,一切都很清楚。”

至于老板娘那句话的后半句,也有“你说赌输了就从前门娶我。”

还好我面前的白人不是鬼,没有第二句。

只是老侦探注意不到对面现在进行时的后半句。“他们说我什么都记得,这是一种病。。"

亨利本着人道主义的精神,把满头冷汗的老侦探从自责的漩涡和派出所冰冷的石阶中捞了上来,在众人怜悯的目光中把醉酒的老侦探抬回了至少可以睡觉的房间,这是后来的事了。

恍惚中,老侦探发现,即使把她从阴冷狭窄的地下室带到整个警察局都不认同的审讯室,也没有用,得到的口供也是一模一样。

这种失败是理所当然的,老侦探抽烟喉咙更干更易燃也是理所当然的。“水,看在上帝的份上,亨利,给我拿杯水来。”

“我已经把你抱回了你的狗窝,不客气,而且……”

在沉睡的上帝带走舒适的头脑之前,他会整夜干涸,为所欲为。。。在文字铺垫下的梦必然产生之前,老侦探看到了有毒的臭嘴,他知道亨利这几个字是这样组合的:

“想都别想,老头。”

“明天让他滚蛋!这个懒鬼!”

理性消失前的最后一念。

非常符合逻辑。

她明天要出去,她很兴奋。

从所有留在这个庄严的警察局里的胖警察的脸上,我们可以看出,那个带着棕色小帽子的糊涂侦探没有说出来。毕竟不顾她爸爸的禁令,自己去派出所是不礼貌的,全城人都知道。

说实话,那个让你只能看着心上人的磨砂窗,竟然可以用糊涂侦探的方法轻松拿下,真的很让人吃惊。毕竟大城市的人就是这么不可思议。

但我真的没有撒谎。只是十几年前的任何琐事我都记得。的确,也许,也许这有点同样不可思议。

都是小事,现在都在大家的视野里了。还是一个外国人创造的篮子。至少我可以利用案件侦破的程序,近距离看到一直看不到的他。

你甚至可以在你打印供词的地方摸到他的指尖。

在她脑海中飞舞的情节甚至让她自己在牢房的床上无法入睡。

等等,有声音?小但听得见?她的耳朵都竖起来了:

“是,是,我们会听你的”好像是在接电话?

“除掉那个人,对吗?”谁啊。去掉这个词不好听。太可悲了。

“在桥上?那不是表演的走秀路吗?”

当众脱手,只为你对陌生人的怜悯。但是我真的很好奇。有什么办法?是新流行的电动轻触法吗?那真的很新奇。

我必须把它写下来,我永远不会忘记它。哦,我永远不会忘记。

“哦,哦,那个老外,又高又瘦,而且很帅,哦,哦,真好”

什么?

什么?

他们要在光桥上一亿人面前摸电灯灭了我的王子?就明天?

“是的,就是明天。我们已经安排好了。别担心,她会没事的。是的,是的,我记得。”

我还能做什么?

她逃出了牢房,毕竟没人敢真的把她关起来。在月光的眼里,她迟到了五分钟,是的,是的,在闹铃里。

她跑向灯桥。

没办法。在她眼里,他一定是个美男子,大明星,王子。

路上房子的影子和呼啸的骆驼的鼾声提醒着她,是的,一定是一个隐瞒王子身份的美男子,坐着那架点着长蛇的机器从浪漫的欧洲来了。是的,一定很帅。神秘的外人只为自己在光桥,一个只有被大海包围的外国人才能在这清新明亮的走道上跳舞的大明星,大演员,大舞者。

至于被遗忘的警察局,我们的侦探显然还在和酒精搏斗。

只能亨利叫醒他。

“我们要输了。如果输了,赔我回老家看看?”

“我不会输的,而且这次不要在这里谈条件,你”

老侦探一边跑,一边猛戳手指。他连风衣都没穿,只有亨利的胸部穿着吊带和睡衣。“这一次,就算你跪着求我,说一万句废话,你也得回欧洲!”

“我两个?”

老侦探抓了抓亨利胸前的风衣。

“没有,只有你!”

这个吓亨利,证据就是他喋喋不休,眉头紧锁,不小心说不出话来。

之后就很简单了。她哭着在桥上大吵大闹,桥塌了。在那个世界里,在满是沾有动物粪便的丝绸、棉花甚至皮革的地方,用电很容易点燃惊人的火花。

是实实在在的火花,是火的火花。

老侦探脱下风衣,扑火。"亨利,求你了,去拿水来。"

别急,停电了,毕竟不是所有人都指望给整个城市一点。

也许这是上帝的幻影。亨利居然说了两个老侦探做梦都没听过的“OK”字。看来威胁还是管用的。老侦探突然觉得亨利好像没有那么多废话。毕竟听了这么久,要不是年轻有逻辑亨利的提醒,我早就失去侦探的位置了。毕竟我老得快,也对不起家乡派出所给我起的外号“跑者王”。

地点:卡萨卢斯。

时间:午夜后。

人物:她被锁在一个上锁的牢房里。她没能逃脱,被烧伤了。她别无选择,只能破案。

“去吧,潜逃”

“我不是”

“现在大家都看到了。”

“我没有”

“为什么,你应该感谢他。”老侦探指着一脸理所当然亨利。

“他们说我的王子是一个不存在的外国人,他们很害怕。”她哭了。

“怕什么?我怕的是你想象的那个,对的那个。你没给他取名字吗?”

他们怕我的王子变成任何人的亲生,不不不,他只能是我的。我哭得更厉害了,以至于门口守着的胖警察都有点紧张。

又一个歇斯底里的小偷和混蛋。老侦探们已经习惯了这里的民俗。

“他的名字是亨利”

“咦?”老侦探看着角落里无辜的助手。

“亨利”是无意义的重复。

“这个懒鬼亨利?”老侦探再一次看着更加无辜的助手。很好,他没有潜逃的迹象。

“对不起,我只是有点难过。你是说角落里的长椅?”

“小心你说的话。虽然我的风衣在灭火的时候破了几个荣誉的大洞,但是真正救了你一命的是我的懒助理拿来的一桶正义之水。”

“每个人都看见了。以上帝的名义,即使是瞎子也能看到你拿走的水救了我,而且”

“而且你还在撒谎!你这个小偷、骗子、逃犯!”

她歪着头,认真地说:“还有你的风衣不好吗?”

是的,当时亨利只拿出了一件风衣,凛冽的寒风可以作证。老侦探顺着她的目光看到了几个巨大的洞,这些洞应该是在火被扑灭的时候被美化的。

不,这不正常。风衣只有湿痕,没有大洞。

好像在寻求帮助,他看着角落里的凳子。

有两个人被锁在牢房里。这很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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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不起名字

编辑起不起名字点评:

亨利亨利这本书,人物个性鲜明,故事情节曲折感人,很有逻辑性。既好看又励志,内容精彩,情节跌宕起伏,人物形象生动,情节幽默搞笑,故事情节很精彩,想像很丰富,塔纳米写的书有血有肉,绝对的经典短篇小说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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