蝙蝠侠之混在哥谭的日子

蝙蝠侠之混在哥谭的日子 已完结

蝙蝠侠之混在哥谭的日子

主角: 分类:动漫同人 作者:胖子必须死 状态:已完结 时间:2023-08-24 18:00:39

独家完整版小说《蝙蝠侠之混在哥谭的日子》是胖子必须死新写的一本动漫同人类主角是:的小说,目前连载中,小说内情节层层推进,人物的刻画都很用心,引人入胜,情节松弛有度,故事写的真的精彩。精彩内容如下:微风习习,阳光明媚,徐昊愉快地漫步在唐人街。自从黑区事件尘埃落定后,他自己的黑酒吧也走上了正轨,而那时候的徐昊已经成了一个无所事事的人,于是趁着这个档口,徐昊干脆来到了离他酒吧不远的唐人街散步。不知道为什么,唐人街分布在世界各地,甚至在DC漫画里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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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试读:

微风习习,阳光明媚,徐昊愉快地漫步在唐人街。自从黑区事件尘埃落定后,他自己的黑酒吧也走上了正轨,而那时候的徐昊已经成了一个无所事事的人,于是趁着这个档口,徐昊干脆来到了离他酒吧不远的唐人街散步。

不知道为什么,唐人街分布在世界各地,甚至在DC漫画里也有。一排排带有飞檐和拱门的房子与隔壁钢筋混凝土的城市丛林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巨大的霓虹灯招牌布满了整个房子,入口处还建了一根金色的柱子。只见牌楼上各种花鸟鱼虫,玄武青龙朱雀白~老虎四圣兽齐聚,妙不可言,栩栩如生!牌坊顶上有三个宋体大字。

唐人街”

街上也和我之前去的黑人区很不一样。没有这么乱的垃圾和污垢。人行道上到处都是店铺,店铺外的过道都是各种招揽生意的商贩。最外围的高速公路以大排档或者小吃摊为主。简而言之,整个唐人街都给人做生意的感觉,而且路面很窄,像徐昊这样的大家伙不得不侧着身子才能通过。

“难怪大多数海外华人都很富有,不是因为外国制度优越,而是因为中国人勤劳节俭,他们喜欢货殖做生意的方式。如果都在黑区偷懒安逸,怎么可能发财?”徐昊叹了口气,在旁边的路边摊买了一碗螺蛳粉。毕竟他在这个世界上呆了这么久,天天吃汉堡,现在来到唐人街,就像回到了自己的中国。

拿着热气腾腾的新鲜螺蛳粉,徐昊忍不住笑了。多么熟悉的味道啊!舌头~头上的味蕾正在经历一场酸、辣、鲜、凉、热的洗礼。整个人的骨头就像洗了个热水澡,浑身都舒服。

路边摊的老板看到徐昊含着眼泪吃自己的粉时,感到很惊讶。毕竟唐人街一般都是中国游客来的,哥谭本地人不多。令人惊讶的是,徐昊是一个魁梧的白壳。

“老板,多少钱?”徐昊心情愉快地问道,还在考虑是否要打包几份回去做点心。

“先生,这道菜是我国最著名的特色菜。它由9981种不同的成分组成。曾经是慈禧老佛爷最爱的美味。”看到徐昊是一个外国人,路边摊的老板开始胡说八道。

"...有这么夸张吗?”徐浩的额头在冒汗。这家伙还真敢吹牛。

“这样吧,因为是御厨的菜,少林寺十八罗汉开了光,这道菜收你60块。”老板苦涩地说,好像他已经给了徐昊很多让步。

徐昊闻言一愣,一碗螺蛳粉居然这么贵,这是什么!摊位当场被掀翻。抓起路边的摊主,用一口地道的粤语骂道:

“丢班妈妈!你以为我不知道吗?它是昂贵的。你不吃屎!跳到街上。”

老板看到这个白皮肤的家伙居然中文说得这么干净利索,看来他是有见识的。他连忙道歉,不敢再追究地摊。徐昊丢下几张不知所措的钞票,扬长而去。

“嗯...如果唐人街的中国人不那么精明,可能会更好。”

......

当然,作为本书中睿智的神武的主角,徐浩自然不是为了吃碗粉才来唐人街的。自从上次鳄鱼事件后,徐昊发现了一个问题。虽然他收拾几个小偷小摸,混混也不难,但遇到蝙蝠侠漫画里那些能扬名立万的反派,似乎还不够。比如对付鳄鱼这样的角色,蝙蝠侠最多能收拾五六个镜头,两三页漫画。

而徐昊自己也玩过鳄鱼,在其中他知道自己差点没利用他的老命。平时他无敌的拳脚功夫就是在鳄鱼面前秀腿,最后虽然勉强赢了,但是哥谭市比鳄鱼狡猾厉害的人太多了。比如毒液贝恩是可以折断蝙蝠侠脊椎的狠毒之人,又比如死亡天使这个神秘角色,据说和蝙蝠侠实力相当,黑暗背后还有一个怪物猫头鹰法庭。当然,最重要的是,高谭反派食物链顶端的家伙,犯罪王子小丑,还在虎视眈眈的盯着自己。如果他不变得更强壮,徐昊可能会在路边的下水道里腐烂发臭。

既然要变强,最有效的方法就是提升自己的能力。徐昊的武功来源于原来体校里的训练,唐人街这种龙藏虎卧之地的武功自然少不了。本质上,中国武术是一脉相承的。因此,徐昊有一种预感,他可以在唐人街找到一个提高自己能力的地方。

打定主意后,徐昊开始穿梭在唐人街的街道上。他拜遍了每一个寺庙,遇到武馆就进。

“你在这里哪个健身房?”

“这是张的大洪拳,是古代伏羲留下的,后来是和老子。它是少林武术的基础拳法。这位杨先生你不认识,但我们大洪拳号称诸艺之源,厉害着呢。”

“好!我报名。”

.....

“你在这里教什么?”

“回这位先生,此地是唐人街的咏春武馆,而咏春是……”

“咏春?不解释,我最喜欢严永春...不,我最喜欢咏春。报名吧。”

...

就这样,徐昊一口气报了10个武馆,挥金如土,然后像放屁一样走了,呵呵!武术学校那么多,有技术的肯定有一个。等我练好技术以后,大概就不会被哥谭市鳄鱼这种家伙虐了吧?

武馆的武师们在背后议论徐昊:洋鬼子是从哪里来的?真的是钱多得烧不完,还注册了那么多武馆。你真的认为你能学会吗?十年八年不练什么武功有什么用?这个产品在电影里一定很蠢。来玩票吧。

话说徐昊从唐人街出来的时候,天色已晚,准备回自己的黑酒吧去处理生意,突然看见一个高大强壮的男人在街道上的一条不起眼的小巷里,在一家破旧的拳击馆门口,恭敬地向里面的人作揖。

按理说,这样的人在哥谭市随处可见,太卑微了,但徐昊是谁呢?他来自现实世界,基本上知道哥谭所有的人物。这家伙就是哥谭市著名的夜骑士——布鲁斯·韦恩!

他虽然衣着光鲜,但凹凸有致的外表根本不能让你把他和哥谭首富联系在一起,整个人的气质也悄然收敛。如果不是现在漫画中出现了他的反串,徐昊也不可能认出这个不起眼的样子。普通人是伪装的蝙蝠侠。

但是...世界第一侦探在这里做什么?来到高谭市这么久,这是徐昊第一次见到这位超级英雄。他哪里舍得错过?他急忙悄悄地跟着布鲁斯·韦恩,想看看这位高谭市最传奇的家伙要去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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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爪饭

编辑猫爪饭点评:

蝙蝠侠之混在哥谭的日子悬念也多可谓是吊足胃口,这本书是我看过最好的小说,文笔朴实真挚,感情细腻感人,总体来说很不错的一部动漫同人小说,非常值得一看,文章写的很细腻,耐人寻味,贴近现实。把人物的内心世界描写的很好。构思也不错,小说很好,情节跌宕起伏,主人公的孝顺坚强很感人,胖子必须死的文笔细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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